阿 里
分工:
负责教育(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残联等方面工作。统筹推动地委、行署关于疫情防控、维护稳定、防范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在分管领域的落实。
分管教育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科学技术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民宗局。
联系工商联、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科协。
简历:
阿里,男,蒙古族,1968年10月生,新疆温泉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入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塔城地区行署副专员。
1987.09—1990.07博州师范学校政史大专班学习
1990.07—1994.02博州团委工作(其间:1990.10—1991.09博乐市小营盘镇支农)
1994.02—1996.02博州州直机关团委副书记
1996.02—1998.05博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1998.05—1999.01博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正科级调研员(其间:1998.08—1999.01精河县托里乡挂任党委副书记)
1999.01—2002.12精河县托里乡乡长(其间:2000.08—2000.12湖北省仙桃市毛嘴镇挂任党委副书记;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12—2006.07温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6.07—2008.09温泉县党委常委
2006.07—2008.09温泉县党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2008.09—2016.01温泉县党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12.03—2015.07中央党校新疆县处级民族干部培训班学习;2012.09—2015.07中央党校在职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
2016.01至今塔城地区行署副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