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要求,拟公开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一、项目名称
1、塔城地区2021年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项目(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
2、塔城地区201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二、具体要求:
1、资质和资格要求: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招标代理营业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2、备案要求: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新疆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
3、场所及技术人员要求:拥有满足招标的固定场所和履行合同必要的设施,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实景照片等证明材料。
4、业绩及能力要求:有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类招标代理业绩与专业技术能力及有效证明材料(附:委托代理合同或委托函及公告)。
5、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证明。
三、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上述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资料(盖公章)。
四、报名及资料报送时间:
发布之日起5日内(北京时间10:00-19:30)。
五、资料报送地点: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综合整治中心。
六、评选规则:
将根据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从“资格与资质、有效备案、固定场所与专业人员、业绩及专业能力、信用情况等方面”综合评比按得分高低最终选择1家得分最高的专业机构,受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承担2021年塔城地区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七、联系人:
联系人 :王凯宏
电话:0901-6233825 18999486800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