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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二十年光辉历程 二十多年来,塔城地区工商局始终坚持为改革保驾,为开放搞活护航的指导思想和为地方经济发展 服务的宗旨,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立足创新、致力开拓、团结奋进、大胆改革,充分发 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的成绩。 1979年3月,塔城地区工商局正式成立,辖区塔城、额敏、乌苏、沙湾、托里、裕民、和丰县(市) 也相继成立了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过程, 2002年1月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后,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10个,各县(市)工商局的内部机 构设置分别为6至8个,比工商管理机关成立和初期的1979年增加7倍,现有干部职工442人,比1979年 增长10.1倍,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4%,1979年成立时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仅占在职总人数的3.5%,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零,在文化结构、业务水平上比1979年刚成立有了很大的变化和提高。 着眼源头:立足治本,党风廉政建设上新台阶。近年来,地区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任务。1999年工商行政管理垂 管以来,地区工商局、塔城、额敏、乌苏、托里、和丰县(市)工商局连续三年被地方党委、政府分 别评为党风廉政 建设一等单位,纠风工作先进单位;沙湾县工商局连续三年被地方政府评为纠风工作 先进单位;裕民县工商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一等单位。 精神文明建设结硕果: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一手抓精神文明,一手抓 行政执法,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了高层次"满堂红"。1997年地区工商局机关荣获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 2001年地区工商系统被授予自治区级文明行业荣誉称号,截止2001年地区工商局机关及五县二市工商 局全部建设成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23个基层工商所中,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5个,地区级精神 文明单位14个,县(市)精神文明单位4个,使地区工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各类市场蓬勃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县(市)工商局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 支持下,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本着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大局。截止1999年底全地区各类 市场总数由1979年的14个简易马路市场发展到76个,其中,商品交易市场69个,生产资料市场5个,生 产要素市场2个,到2001年底,全地区各类市场成交额126190万元,比1983年的1050万元增长了120倍, 在1999年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市场办管脱钩中,地区工商系统移交工商系统自建大小市场32个, 资产原值2933万元。 个体私营经济稳步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塔城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到2001年底,全地区共发展个体工商户26514户,从业人员34700人,注册资金45580万元,分别1981 年增长35.1倍、33.2倍和300倍,个体私营税收占地区财政收入的30%。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经 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私营企业应运而生。截止2001年底,私营企业492家,从业人员9515人,注册资金 28376万元,分别比1991年私营企业发展初期增长了9.2倍、8.5倍、46.5倍。特别是1999年工商行政管 理垂管以来,地区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条例》和地委、行署《关于加快非 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制定措施,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法律援助中心作用,积极为个体私营经 营者排忧解难。据统计,1999年2001年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法律援助56件,调解51件,为个体工商 户挽回经济损失158万元,为从事个体经营的1217名下岗职工免收各类费用214万元,为下岗职工提供 咨询服务387人次,2000年地区工商局荣获地委、行署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单位,2001年地区工 商局荣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行政,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塔城地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为地方 经济发展和繁荣经济服务,支持保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1980年至1991年 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198件,罚没款111万元,从案件类型看投机倒把案件占40%,工商行政 管理垂管后,1999年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326件,案值708万元,罚没款123万元,人均办 案3.1起;2000年全地区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926起,案值2868万元,罚没125万元,人均 办案4.7件;2001年全地区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999起,案值2144万元,罚没款130万元,人均 办案6.4起,查办案件三年三大步一年上一个台阶。2001年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端掉制假窝 点40个,取缔报废汽车拆解市场3个,查扣各种拼装机动车四辆,查扣非不收购报废整车10辆,查扣拆 解未销售废铁及配件20吨,清理"三无"企业89家,清理假全民、假集体企业44家,取缔无照经营1601 户。1998年、2000年在全疆工商系统"双文明"建设考核中被评为自治区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2001年在全疆工商系统"双文明"建设考核中被评为自治区工商系统双文明单位,2000年地区工商局荣 获地区"三五"普法先进单位,2001年8月地区工商局荣获1996年--2000年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商标广告迅速发展,1980年乌苏市县食品厂申请办理了第一件白酒商标,从而填补了塔城地区无 注册商标的空白,截止2001年全地区共注册商标91件,未注册商标58件。在商标监管上,地、县(市) 工商局积极运用商标策略,树立企业名牌意识,积极培育新疆著名商标乌苏啤酒,争创全国著名商标, 培育额敏"塔源牌"红花油、"维帝牌"黑加仑等知名商标争创新疆著名商标。在广告管理上1979年全地区 无一家广告经(兼)营单位,到1991年广告经营单位已发展到10家,广告年营业额10万元。截止2001年 底,全地区广告经营单位41家,广告年营业额250万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4倍、5倍,通过加强和完善广 告监管力度,增强了企业广告意识,开拓了企业广告市场,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得到加强。1982年7月《经济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地、县(市)经济合同管理 工作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1983年地、县(市)合同管理机构和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相继建立。截止 1991年底,全地区共办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391件,争议金额1323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0 万余元。2001年全地区查处违法合同25起,金额328万元,鉴证合同8699份,金额34608万元,行政调解 案件121起,解决争议金额169万元。同时,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截止2001年底命名"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158家,其中:一年"重守"企业68家,2年至5家"重守"企业62家,6年以上"重守"企业28家 ,2002年5月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塔城地区正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额敏县丰汇药业有限责 任公司被命名为自治区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消协工作紧紧围绕消费年主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地、县(市)成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 报中心,23个工商所成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建立乡镇监督投诉66个,占乡镇总数100%,建立 村级联络站607个,占自然村队77%,仅1998年至2001年底,全地区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5097件,为消 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4万元,赢得了各族消费者的好评。 监管方式及制度改革:地区工商局制定了《地区工商系统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成 立了六个调研课题组。一是在建立和完善市场巡查制监管方式改革上,实行巡查监管,分片包干,责任 到人的监管方式;二是在建立和完善"经济户口"的基础上,实施了企业双轨制改革;三是在建立个体企 业信用公示制监管改革上,以逐步将企业、个体照章纳税,履行合约,守法经营,产品服务质量以及支 持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纳入公示内容;四是完善首办责任制,地、县(市)制定了《首办责任制实施办 法》,通过首办责任制的形式,树立了良好的工商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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