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水利局
塔城地区水利局是塔城地区行政公署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喀浪古尔水库
工程建设管理局、土工材料试验室、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定额站、工程监理中心等单位, 内设行
政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改水防病办公室、计划财务统计科、水利水电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
等科室。
| 塔城地区河流可分为额敏河水系、白杨河水系、和布克河水系、 玛纳斯河水系、奎屯河水系以及塔斯特、布尔干、察汗托海等一些 较小的独立外流水系,共有大小河流107条,山泉126处,地表水年 径流量54.74亿立方米,其中流出国境8.43亿立方米,地方实际控 制24.9亿立方米。截止到2000年,全地区建成中小型水库29座,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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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容1.48亿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5座,总库容0.9亿立方米;小型水库24座,总库容0.58亿立方米。
建成各级引水渠首60座,实际引水能力235.8立方米/秒。建成各级渠道总长度18032.18公里,防渗
7929.31公里,干支斗三级渠道防渗率达到81.82%,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5。机电井保有量5019
眼,年提水能力约6亿立方米。新建成喷滴灌等高标准节水灌溉面积26.06亩。2002年全地区总灌溉面积
达到456万亩,已经注册的大型灌区有6个,有效灌溉面积195万亩。
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l、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有关业务和局直属单位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局内重大活动的组织和重要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
3、负责对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形成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
督办工作。
4、负责本局综合文稿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打印、翻译、分发工作。
5、负责本局各类发文的审核和收文的公文处理工作。
6、负责本局各类信息的调研、采集、编写、报送工作和内部信息刊物的编辑工作。
7、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局机关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9、责局机关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管理、维修,保养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10、负责人大、政协建议与提案的办理和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人事工作。
12、负责地区农口系列职称评定的日常事务和水利系统工人技术培训及等级考核工作。
13、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4、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5、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6、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和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组织工作。
l7、负责对地区水利系统办公室工作进行指导。
1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统计科工作职责
1、对全地区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进行行业管理;
2、组织编制全地区水利和地方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各类资金计划,
检查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3、负责编制地区水利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预决算;
4、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地区水利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和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
6、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地区水利基建年报和水利综合年报;
7、对水利经济进行宏观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利经济的法
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水利综合经营年报。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科工作职责
1、负责地区水利、地方电力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2、制定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地区水利、地方
电力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流域综合利用规划;
3、负责地区水利、地方电力和改水防病工程建设项自的审查、申报和验收工作;
4、负责地区水利、地方电力建设前期工作的组织管理;
5、负责组织全地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牧区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
6、负责编制农村电气化规划、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
7、负责全地区农田水利、改水防病、水土保持和地方电力统计工作;
8、指导和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建设监理、造价管理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水政水资源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制定本地区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工程管理保护及河道管理的制度、
办法及规范性文件;
3、负责指导地区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汇总
编报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年报;
4、承办县(市)与县(市)、县(市)与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查处重大水事案件;
5、承办地区水利局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地区城乡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及凿井许可管理制度;
8、负责管理指导地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规划、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地区境内的河水、湖水、库水、井水、泉水水质及水污染情况的监
测和调查工作,组织编制和发布地区《水资源公报》及《水质公报》;
10、依法对全地区的自然河道、人工水道实施管理;保护地区各类水工程设施、
防洪设施、水文设施的安全;
11、 负责对地区水工程管理单位和水产业进行行业管理;
12、审批中型水库安全运行调度方案,组织编写地区节水灌溉发展规划,负责
节水工程和灌溉技术的鉴定、引进和推广:
13、负责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岁修、灌区改造项目的技术审查和申报工作;
14、负责木库大坝安全监管工作;
15、负责编制、下达地区水管任务指标,汇总上报水管任务完成情况和灌溉进度报表;
16、参与水工程验收,负责水工程和灌区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建档工作;
1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价核定工作,对地区的水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1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防汛抗旱办公室工作职责
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地区防汛抗早指挥部和水利局防洪抗旱日常工作。
1、指挥、协调、管理全地区防汛抗旱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实施重点流域防洪规划,指导各县(市)防洪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组织制定水毁工程修复改造和抗旱工程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防
汛抗早资金计划;
4、组织审批中型水库汛期安全蓄水方案,指导制定和落实中型:水库、主要城镇
防洪预案;
5、负责地区防洪值班和防汛指挥通讯联络,编报地区洪早灾害;统计报表;
6、参加地区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堤防工程建设 等项目方案和流域
规划、防洪规划等前期报告的审查工作;
7、负责管理全地区抗早服务工作;
8、承办自治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地区水利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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