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本级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实施细则
转发自治区《关于发布我区2004年统筹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的通知
批转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塔城地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塔城地区国家公务员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印发《塔城地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等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
印发《塔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新调整职工指数化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的通知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的通知
单位基本情况
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1990年4月成立(原名:塔城地区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
,前身:为塔城地区劳动服务公司、塔城地区社会保险公司)1999年7月根据塔
地机编办字[1999]19号文更名为“塔城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内设机构“三
科一室”及办公室、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是事业单位,人员
编制18名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
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地区社会保险工作发展规
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业务。
(二)拟定社会保险具体实施办法,测算缴费标准,并进行指导、检查、组织落实。
(三)按照规定,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策略和措施;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
付;目前开展只有“三险”养老、失业、医疗“五项”保险中:工伤、生育有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