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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住院门槛费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15-10-09
编号: 20151009002
来信内容:
您好:  我是一名尿毒症患者,需常年住院,靠一周三次的透析为生!之前住院是一年交一次门槛费,现在是住一次院交一次门槛费,而且住一次院的最长时间为一个月,换言之,我一年下来门槛费就要7200元(12个月*600元),再加上治疗费费用相当大,给家里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危机。
办理进度: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15-11-10
答复单位: 行署办公室
答复内容:

你好根据你反应的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塔城地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为保障全体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经专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塔城地区从20156月起调整了住院起付标准。

按照塔城地区《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塔行发[2010]68号)有关规定:对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治疗同病种的票据,按住院比例予以报销。肾透析患者参照执行。根据参保患者所反映情况,建议参保患者在门诊进行肾透析,相关肾透析门诊费用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回复单位: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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