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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提现与商业转公积金

来信人: 许** 来信日期: 2016-03-24
编号: 20160324001
来信内容:
1.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提现,根据国家政策市可以取现的,为什么实施到地方就不可以了。请问这算不算违反国家政策。2.因为是集资建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可以,怎么一到地方实施就这么困难呢,
办理进度: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16-04-15
答复单位: 行署办公室
答复内容:

  1、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一、凡是退休、终止劳动关系、死亡、自建房、购买二手房的都可以现金方式提取住房公积;二、购买商品房或集资房需以转账方式打入建房单位账户。

  2、购买集资房,当时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集资人若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在该集资住房产权确定时(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用第三方房产抵押的都可以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沙湾县公积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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