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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人事局何时能给追加工龄?

来信人: 邵** 来信日期: 2016-07-09
编号: 20160709001
来信内容:
本人2011年8月参加共青团中央的西部计划,前来塔城志愿服务,服务满两年,按相关规定,计算工龄,2013年12月底考入塔城地区人民医院,至今,服务期间工龄未得到追加,截止到2016年8月1日,工龄满5年,但是,目前考取单位两年有余,申请追加工龄的证明等相关文件已交至地区人事局,但至今未给予追加工龄,望相关部门及时予以解决。
办理进度: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16-08-09
答复单位: 行署办公室
答复内容:

  经2016年7月27日,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关于地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追加工龄问题,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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