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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农业局:召开塔城地区农药经营管理工作会议

2017-08-15 00:00:00 塔城地区农业局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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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6月1日新《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塔城地区农药市场监管,严格落实执行新条例,确保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地区农业局于8月12日召开专门会议。会上,盆地各县(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分别就本县(市)农药经营管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章程宣传贯彻落实实行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地区农业局刘永虎局长针对新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在塔城地区的实施进一步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力度,发挥政府主导、媒体作用,保证全覆盖。二是加大对农药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不少于7天,确保农药许可工作顺利实施。三是进一步对辖区内已经营农药的单位开展摸底调查,逐步清理理顺本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农药执法力度,执法务必从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进销货台账、高剧毒农药、硝基复混肥的销售台账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假冒农药等进行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从严处罚。会上,并对《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还强调, 农业执法部门切实履行起职责来,强化市场监督和管理,明确监管目标,制定相应监管量化指标,对违反农药管理条例市场经营行为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确保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此次会议有地区农业局负责人、分管领导、盆地各县市农业局负责人、地县两级农业执法队长及相关执法人员共计14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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