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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国家质控样采样工作

2017-09-06 00:00:00 地区环保局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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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新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和2017年土壤环境监测国家质控样的要求,塔城地区环境监测站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国家质控样采样工作。通过前期充分准备工作,2017年8月28-8月31日进行现场监测采样。

本次土壤采样点位类型为背景点和基础点,分布在地区辖区4个县市,涉及区域类型主要为耕地、草地和未利用地等。按照工作要求和采样点位名单,采样前,经现场采样人员与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对接确认需要采样的点位后,总站给现场采样人员携带的采样终端下达采样任务,通过采样终端到达点位确认后,采样人员进行现场背景调查、影像、分类采样、相关信息采样终端上传、在线审核、打印并粘贴所采集相应样品二维码等程序,经采样终端在线审核通过后,采样人员离开进行下一点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塔城地区环境监测站完成9个点位国家质控样采样工作。

目前经风干、粗磨筛分等程序备制的样品正在流转至国家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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