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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塔城地区2017年第三季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2017-10-26 00:00:00 塔城地区财政局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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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地区财政局坚持不懈抓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社保资金监管机制,落实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及发放工作,做好基金的保值增值,提高了日常管理水平和报表编审质量,努力实现塔城地区今年的目标任务,确保社会稳定。2017年1-9月基金运行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收入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收入90883万元;利息收入9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1412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保险费收入90883万元,较去年同期10445万元增加80438万元,增幅770%,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预算执行进度110.69%,原因为托里县、沙湾县有较大清算收入。

(2)机关事业养老金支出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金支出143967万元,较上年同期18956万元增加125011万元,增幅89.24%。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发放工作由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承担。

(3)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滚存结余10640万元,预计可支付1个月。

由于部分县市进行清算,所以收入执行高于正常进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新启动险种,没有积累并按月缴费,故预计可支付能力较低。

(4)基础数据

截止2017年第三季度,我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6109人,其中在职职工46990人,退休、退职人员291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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