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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多措并举增进民生福祉

2017-10-29 00:00:00 财政局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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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积极推进学前双语免费教育,投入建设资金3.87亿元,新建、改扩建双语幼儿园139所并全部投入使用,落实农村学前双语免费教育保障经费15478.69万元,惠及幼儿34988名。招聘“两教一保”及后勤人员1931人,确保师资力量充足。保障高中三年免费教育,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高中实行三年免费教育,塔城地区共投入资金5786万元,其中免学费3212.4万元,寄宿生住宿费1026.2万元,教材费1547.4万元,惠及学生23095名。

二是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弱有所扶。将重度残疾儿童、低收入家庭及低保边缘人员纳入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加大贫困人员救助力度,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不低于2855元提高至3216元,截至目前共拨付低保、救灾、优抚、安居富民工程专项资金30349万元。以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资金整合为抓手,拨付扶贫专项资金2.1亿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切实改善贫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整合托里、裕民、和丰3个县涉农资金2.2亿元,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年内实现裕民县摘帽,额敏县、裕民县18个贫困村,3936户10423人全部脱贫。

三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病有所医。2017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为450元/人年。截止9月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2580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17344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1%。通过不断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进一步完善全民健康体检工程经费保障机制,共计下达资金1260万元。此外,自2016年起,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埋单,为具有新疆户籍的居民、参加自治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新疆籍居民和援疆工作者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每人年度最高赔付额度可达6.68万元,减轻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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