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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召开2017年财政局长座谈会

2017-11-27 00:00:00 塔城地区财政局 网上投稿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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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财政局长座谈会精神,分析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财政重点工作任务。11月23日,塔城地区财政局召开了全地区财政局长座谈会,地区财政局全体在家班子成员,各县(市)财政局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地区财政局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分别就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加强县乡财政资金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收支管理、虚收空转等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财政局长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新常态下如何做好财政工作等议题,交流了先进经验及做法,分析了面临的困难,探讨了努力的方向。

最后,地委副秘书长、地区财政局局长陈长青同志结合自治区财政局长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就财政重点工作作了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地区财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县乡财政资金管理工作。集中力量开展“回头看”,严禁杜绝执行政策、执行制度、使用管理不严、乱象丛生等现象。四是加强组织财政收入,把抓收入、赶进度放在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的第一位,集中精力打好组织财政收入的攻坚战。五是严禁虚增财政收入,强化依法征税意识,严禁为完成收入任务而虚增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六是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作风,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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