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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17-08-21 00:00:00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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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35

塔城地区沙湾县柳毛湾镇银鹰工贸有限公司从2004年至今常年将废水直排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有大面积的污水,异味大,扰民。

塔城地区沙湾县

大气

经调查,该企业不存在废水直排现象,该纳污地确有异味,但周边10公里无村庄,对周边村民几乎没有影响。纳污地确实存在滞留废水,废水未实现全部综合利用,需进行整治。

部分属实

依据《关于重申加强棉浆粕及粘胶短纤维企业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4〕478号),下发《关于对新疆银鹰工贸有限公司停产治理的通知》(沙环函字〔2017〕6号),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尽快上报无害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根据排放废水自动监控数据显示,排放废水超标。沙湾县环保局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使用环境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于2017年7月28日向该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沙环罚字〔2017〕17号),罚款30万元。要求该企业按照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和塔城地区环保局备案的《废水综合利用暨水库技术指导方案》,不再向原沙漠污水库排水,待利用废水浇灌林木干库后进行综合整治,在厂区西南侧新建占地200亩的废水循环利用调节池。重新选址新建中水调节库,严格采取防渗处理等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待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将处理后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的废水排入新建中水调节库,全部用于浇灌生态林及人工湿地。

对沙湾县商信委主任赵永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沙湾县柳毛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鸿进行诫勉谈话

2

97

乌奎高速公路沙湾出口南面一至两公里处,福生钢厂排放类似二氧化硫气味的黄色气体。

塔城地区沙湾县

大气

经调查,沙湾县福升工贸公司在炼钢过程中窑炉顶部间歇性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烟气,但无二氧化硫气味。电炉冶炼、精炼炉冶炼现有除尘设备采用移动密封罩布袋式烟气净化除尘装置,在炼钢生产过程中每隔半小时需打开移动罩加料,在加料过程大约一至两分钟时间烟气无法正常收集,出现无组织排放问题。

部分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于2017年8月17日向该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沙环罚字〔2017〕19号) ,罚款2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2017年8月14 日责令福升工贸公司停产整治(沙环责停字〔2017〕04号),并要求该公司迅速制定完善污染治理方案,加快组织实施。该公司现计划采取在车间屋顶安装2个大面积吸尘罩、更换风机电机增加风量至8000方/小时、检修除尘器、采扫地机和洒水车、加强操作人员培训等措施进行整改。

对沙湾县环保局局长李启明进行诫勉谈话

3

98

乌奎高速公路沙湾出口南面一至两公里处福生钢厂旁边的焦化厂排放黑烟。

塔城地区沙湾县

大气

经调查,沙湾县合运焦化公司60万吨/年机焦项目于2009年11月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新环评函[2009]57号),从生产工艺及现场检查实际情况看,该公司生产焦炉加料出焦过程中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

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于2017年8月向该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沙环罚字〔2017〕18号),罚款2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于2017年8月14 日责令合运焦化公司限产(沙环责限字〔2017〕3号),并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污染整治方案,加快组织实施。

对沙湾县商信委党委书记闫海进行诫勉谈话

4

82

乌苏市中电投热电厂在冬季11月份至来年4月份空气质量差,夜间产生类似粪便气味的臭气。

塔城地区乌苏市

大气

经调查,现场未闻到恶臭气体及刺激性气味,该信访事项不属实。

不属实

2016年11月份至2017年4月份,机组正常运行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三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标准;机组启动期间,1号机组氮氧化物小时均值超标4个(发生在2016年12月25日18:00至21:00超标数值分别为:938.6mg/Nm3、751.5mg/Nm3、701.0mg/Nm3、390.5mg/Nm3),2号机组氮氧化物小时均值超标5个(发生在2016年12月1日17:00至21:00超标数值分别为:938.6mg/Nm3、751.5mg/Nm3、701.0mg/Nm3、390.5mg/Nm3、265.8mg/Nm3),储煤场防风抑尘设施运行正常。该企业产品是电能和热能,使用原材料是煤炭,脱硝过程中使用液氨,储存和生产未发现泄漏。

5

139

客运站垃圾箱每天不定时燃烧,产生异味。

塔城地区额敏县

固废

经核查,客运站周围有垃圾箱2个,一个位于客运站院内、一个位于客运站后院墙外。检查当天未发现垃圾焚烧现象,但客运站后院墙外垃圾箱有燃烧痕迹。

属实

县住建局、环卫处、城市监察大队每天对全县范围内垃圾箱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肆意焚烧或将有燃物等垃圾倒入垃圾箱的群众,按照《市容市貌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教育。同时,对焚烧的垃圾箱第一时间处理,杜绝发生火灾或产生空气污染。

对额敏县城管大队大队长仝卫国进行批评教育

6

140

裕民县江格斯乡白铁克村居民区旁边有一个烘干厂(主要烘干玉米),工作时机器产生的扬尘和噪声较大。

塔城地区裕民县

扬尘噪声

经调查,该烘干厂玉米烘干设备目前处于停机状态,并无噪声和粉尘污染,厂区内正在卸小麦入库,产生少量粉尘和噪声。该烘干厂无防尘及降噪设施。

部分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已与8月18日对该企业的烘干机、燃煤锅炉、配电箱等生产设备以就地封存的方式进行了查封。

对裕民县江格斯乡乡长蒋素荣进行批评教育

7

192

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沙吉海煤矿生活污水直排,堆煤场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

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

水扬尘

经调查,该企业燃烧所使用的煤炭零星堆放在国厂区南侧空地,未采取扬尘污染治理设施,

部分属实

2017年8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2017年8月18日,和丰县人民政府要求立即对临时堆煤场进行了清理,并安排专人驻现场督促,目前已清理完毕,正在进行覆土绿化,扬尘治理已完成。

对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穆元军进行约谈

8

241

木垒至乌苏的北坡经济带冬季雾霾严重。

塔城地区乌苏市

大气

经调查,冬季较明显,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依法关停分散小锅炉23台,实施查封5家,彻底关停8家,强制断电制止违法行为17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起,罚款金额1444万元,受理处置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51件。依法查处无证开采17起、越界开采3起,上交罚款27.33万元,积极做好节能降耗各项工作,万元GDP能耗从2010年1.3480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5年1.133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5.9%,超过“十二五”期间11%目标的4.9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地区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全面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已淘汰水泥产能17万吨、平板玻璃产能20万重量箱,化解钢铁过剩产能4家93万吨,煤炭过剩产能4家3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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