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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塔城地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4-01-04 11:08:39 塔城零距离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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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塔城地区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组长徐刚与塔城地委书记魏建国,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阿依丁·托留汗见面沟通,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会上,徐刚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和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魏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塔城地委和地区人大工委、行署、政协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人民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塔城地区其他副厅级以上干部,地区纪委监委和地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地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地直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退休干部代表等列席会议。

徐刚强调,地县一级在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在奋进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的关键时刻,安排对塔城地区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塔城地区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促进履行职能责任、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地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巡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强化协作配合,严守纪律要求,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完成好自治区党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徐刚指出,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十届自治区党委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塔城地区开展常规巡视,重点了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同时,对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专项巡视,重点了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落实政治责任、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等情况。

魏建国表示,塔城地委将把自觉接受巡视监督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配合巡视组工作,实现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巡视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纪律规定,强化服务保障,坚持边巡边改,动真碰硬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真正把巡视监督成效体现到推动塔城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在塔城地区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901-6860222;专门邮政信箱:新疆塔城市A017号信箱;发布“码上巡视”二维码。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10:00-20: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到2024年2月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塔城地区四套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厅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塔城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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