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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召开委员(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2024-03-22 10:58:13 塔城零距离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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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在湖南考察时、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相关文件精神,通报地区1-2月经济运行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地委书记魏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抓国家把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的机遇,积极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推动地区重大项目建设;要积极跟进后续相关政策的出台,理清各项扶持奖励政策实质,因地制宜拿出相关配套细化措施,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地区实际,切实做好农业生产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传承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设议题,全面掌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新能源为突破口促进“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切实推动石油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加快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步伐,加强巴克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塔城外贸企业“走出去”建工厂、办企业;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

会议传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精神。会议要求,地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做好新时代地区宗教工作。

会议通报了地区1-2月经济运行情况。会议要求,要认真反思、看清差距,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紧盯工业经济、重大项目建设、进出口贸易等重点领域,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补齐短板、拉长长板、堵塞漏洞,确保地区经济运行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会议听取了地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地委委员作为“关键少数”,要有分管领域“第一责任人”的担当和作为,充分发挥“三级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包联工作实际,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调研指导,帮助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改进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听取了地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精准把握本领域、本部门“四风”突出表现,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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