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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塔城地区经信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2-06 18:17:31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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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经信工字[2018]5号



根据地委统一工作要求,2017年4月10日至5月3日,地委第四巡察组对地区经信工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0月3日,地委第四巡察组向地区经信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地区经信工委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3个突出问题高度重视,照单全收。迅速成立了经信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委书记曹斌生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先后两次召开工委扩大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分解细化任务到人、到科室,层层传导压力,明确整改时限。从加强机关内部工作机制入手,制定完善了机关考勤、绩效考评、财务和车辆管理、项目申报等5项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实施办法,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目前,3个方面23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塔城地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地区经信工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党的领导方面,工委2014-2016年均存在党工委和委办公会议同时开、混着开的问题。工委及时召集办公室、政工科全体同志开会,对会议记录明确分工职责,工委会议记录由政工科负责,主要记录党建、党廉、人事及需要工委研究的重大事项;委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记录业务工作、项目申报审核等内容;让全体干部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党政会议记录混记存在的弊端,汲取教训。从2017年1月开始,一直坚持执行分开记制度。



2、党的建设方面: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特别是对非公企业党建研究不够,管理缺位。一是进一步加强工委党的建设,落实“七个一”党建工作机制,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和党廉工作,听取工委委员、6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汇报,每半年开展一次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地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原皮革厂、塔鑫公司2个破产企业党支部党员分流办法,逐步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生活居住所在地社区,目前已确定转出组织关系1人;三是选派政工科1名干部担任原皮革厂党支部党建指导员,定期组织学习,发放党的十九大报告等资料,及时传达自治区党委、地委有关会议精神,规范了组织生活。



——针对退休党员要求不严、疏于管理,不组织退休党员开展组织生活的问题。一是引导退休党员把组织关系转到本人生活居住地所在社区党支部,就近参加组织生活,目前已转出组织关系3名;二是机关党支部加强对退休党员的管理,发挥好第三党小组作用,在每月开展“5+X”计划时通知退休党员参加,及时将上级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传达到每一名退休党员;三是定期向老党员通报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听取老党员对本单位意见建议,关心老党员身体健康,在七一、元旦慰问部分老党员,送去组织的温暖和问候。



——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存在不经过发展对象培养阶段直接接收预备党员问题。一是深刻认识到党员发展程序错误的严重性,汲取教训,对党员发展流程表重新审核,规范填写;二是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工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政工科全体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对发展党员的5个环节25个步骤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辅导,要求各支部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由政工科审核后才能进入下一个步骤,防止出现程序错误;今年共发展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全部严格按照流程进行。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档案资料丢失严重的问题。一是召开了工委专题会议,深入研究“三会一课”制度措施,开展“三会一课”年报季审,对2个支部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进行了纠正;二是认真做好党支部会议记录,准确详细记录会议内容,指定2名同志专柜负责保管党建党廉档案;三是在今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过程中,及时督促进行现场工作交接,确保工作延续,资料完整。



3、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针对监督机制缺失,没有做到真管真严,造成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是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吸取刘江、闫天亮等人严重违纪违法的沉痛教训,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党廉教育基地,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二是继续加大对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项目申报初审、资金审批、物品采购等岗位干部的日常监管,每月提醒谈话,防止出现监督“真空”状态。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查找不深入、不细致、不具体,表述不清楚,没有可操作性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了地区纪委相关文件精神,深入细致查找本单位在人事、财务、重大项目申报等方面存在的防控风险点5个,制定了防控风险点工作方案,对每个风险点具体工作程序、各个环节、操作规范、风险隐患、审批权限、监督责任进一步细化,做到提前预防;二是及时进行政务公开,每月在公示栏对资金、项目申报、人事调整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二)六项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方面



1、政治纪律。



——针对下属企业支部干部职工政治觉悟低,对时事政治漠不关心问题。一是切实加强了企业党支部建设,在上半年支部换届选举中,选出了新一届党支部班子,进一步发挥了企业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各支部经常组织党员开展各项活动,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讲话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记笔记,增强了政治意识;三是各支部在七一、元旦期间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对职工住房、子女就业、重大疾病经常过问,协调解决,让干部职工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要求不严,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督的问题。一是继续强化对班子成员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二是建立了《地区经信工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月督导季报告制度》,突出做好日常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使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三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提醒,早打预防针,防止腐败问题和违纪违法现象出现。



2、组织纪律方面。



——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讨论酝酿不充分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委会议决策程序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至少2天为班子成员提供会议拟研究内容,保证考虑时间;二是在会议决定事项时,每名班子成员逐个逐项表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保证了发言时间,保证了会议记录原汁原味,保证了主要领导不提前定调,落实了未位表态制;三是对工委研究决定的事项具体落实到人,明确落实时限,确保了决定落实到位。



——针对本单位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没有审核把关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地委组织部有关要求,2017年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在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并由工委审核,政工科保存;二是对2018年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实行个人自查、政工科审查、工委书记核查制度,分别签字确认,出现问题责任倒查;三是对2017年提拔的3名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了全面核查,没有发现问题。



3、廉洁纪律方面。



——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落实好“三重一大”工委会议研究和“四不直接管”制度,绝不搞个人说了算;二是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能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支出项目、票据、文件依据、经手人、是否有印章进行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帐目。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住宿发票、会议发票没有人数、天数等问题。对原有票据进行核查,由当事人根据文件精神和会议安排,把人数、天数补填完整。对后期发票严格按规定在开据发票时填写事由、人数、天数,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报销。



——针对存在违规报销差费问题。存在超出出差时间报销费用的问题。通过认真核实出差事由、出差人数、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名干部违规报销差费1020元已全部退回财政。



——针对财务做账科目不正确的问题。通过认真核实借款事由,及时纠正了财务账目留存票据,对购买慰问品补开正式发票,由当事人和分管财务领导签字确认后已重新入帐。



4、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针对经信委文件起草、印发不认真、不严谨,存在档案造假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文件起草印发制度,各科室起草的文件,科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办公室对行政文件负直接责任,政工科对工委文件负直接责任;二是对今年各类文件下发前均由2名干部严格进行唱校,特别注意对时间、数字、落款、标题、序号、重要字句表述清晰、准确,目前没有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对2017年下发的文件及时进行整理并送档案室归档。



——针对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派车单填写内容不全的问题。一是工委完善了公车管理办法,批准刘化民同志担任小车班班长,统一管理3辆公车;二是办公室在派出车辆前,驾驶员都能认真填写派车单,重点是派车事由、车号、出车时间、返回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针对干部疏于教育、监管,造成干部违反《保密法》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经常以身边的违纪违规事例教育本单位全体干部,做到时时想着保密、事事留心保密;加强了对党员干部《保密法》的日常宣传,在工作中时常提醒、督导、核查,坚决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秘密文件材料。



5、针对在向自治区申报部分项目前没有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严肃落实好“三重一大”工委会议研究决策制度,2017年全部项目申报前均向工委班子成员提前提供研究事项清单,保证充分考虑时间;二是认真做好工委会议记录,详细记录项目内容、申报县市及工委班子成员每个人的意见,保证项目申报过程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落实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地委工作要求及“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针对全地区经济发展的研判不够,向地委、行政公署提供有效决策依据采用率不高,为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不足。一是工委每月召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会议,深入研究领会自治区党委、地委最新重大决策和有关经济工作部署,分析面临的形势,结合地区实际,初步制定了2018年工业经济工作计划措施,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二是班子成员全年深入基层县市、企业、园区调研指导工作平均达42天,了解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掌握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三是坚持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调度、半年一研判制度,查找制约工业经济发展的问题短板,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在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就业、钢铁去产能、物流寄递行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自治区经信委、地委有关领导肯定。



2、针对向上级部门汇总申报项目前,去县市点对点跟踪核实少,致使有些不符合实施条件的项目批复不下来,为地区争取项目补助资金不够。一是建立了项目申报审核流程,按照自治区有关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前实地查看、批复后全程跟踪、实施完监督验收;二是积极主动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对接联系,争取财政更大支持,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落地塔城;三是制定印发了《“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工作方案》,以“工业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年”为契机,一个项目一套班子抓服务,强化重点项目协调对接;四是班子成员多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重点解决环评、安评手续办理、原料供应紧张、订单不足等问题,为企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2017年1-11月,全地区工业领域196个重点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0.1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7.8%,全面完成了今年目标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7765;电子邮箱:2898416179@qq.com;邮件请寄:新疆塔城市杜别克街道迎宾路创业大厦F区5楼塔城地区经信委政工科。


中共塔城地区经济和信息工作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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