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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塔城地区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11-14 17:26:23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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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塔城地区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要求,2017年3月14日至4月1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对地区旅游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13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塔城地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地区旅游局成立巡察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抽调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同志为组员,负责具体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明确党组书记对整改落实总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分管范围内整改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负领导责任,建立整改台账,确保16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提高思想认识。地区旅游局在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对地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地区旅游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定整改时限,建立整改清单,集中整改。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科室负责人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旅游局党组“四个意识”不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缺位的问题。一是调整充实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对党建工作进行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坚持党组书记每季度末听取1次班子成员党建和分管工作汇报,目前进行了2次。二是充实完善了《地区旅游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全面治党主体责任,做到每月初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目前已进行了2次。 

2、针对党组职责缺失,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2014年以来,局党组未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也未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严格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坚持每季度末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内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目前已进行1次)。纪检组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对发现的问题主动靠上去,及时采取约谈、廉政谈话、问责等方式进行监督执纪。将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到机关党支部,延伸到各科室和所有党员干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党组成员要做有担当和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每季度末听取一次所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目前党组成员之间相互谈心谈话已进行2次;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听取了1次廉政建设汇报,并与其谈心谈话1次。三是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坚持每季度末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四风”及隐性变异“四风”、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机关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目前已进行1次);积极参加“纪律知识微考堂”答题,有效推进局班子及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目前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均参加“纪律知识微考堂”答题3次。

3、针对思想建设不扎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已召开专题会议,已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议事日程中,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严格按照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落实,按照“五有”要求,即年初有计划、学习有教材、内容有重点、考勤有记载、讨论有记录等逐条进行,确保学习质量,目前党组中心组学习已进行8次。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党组书记对中心组学习及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对学习好的党员干部在机关学习日上进行表扬,对开展不力、学习不扎实、出现照搬照抄等错误倾向的开展批评教育,并在机关学习日上进行讲评通报,督促其落实好各项学习任务,目前对学习情况已进行了3次讲评。 

4、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党组8月初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了再学习,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局党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深学透,提高局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二是党组牵头对局机关现有各项规定、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规范,确保不符合当前工作形势、任务的过时制度完全清除,完善符合党组工作实际的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不走样,树立科学制度的权威性,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业务的每份公文起草都进行了严格把关,对起草不认真、照抄照转其他文章的行为进行批评指正,确保了公文的起草符合本部门和地区旅游行业的实际。 

5、针对组织建设不规范。三年来,局党支部只有召开党员大会的记录,没有召开支委会的记录,领导干部上党课也不规范。一是健全组织和队伍。按时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二是认真开展组织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每月支委会(已召开9次)、党小组学习(自6月成立以来,已组织学习4次)、领导干部上党课(目前已9次)、每季党员大会(目前已3次);十月中旬将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有规范的组织生活记录本和相关台帐;落实好党员谈心谈话,做好记录,目前已进行了3次;对党费收缴工作已进行了规范,目前1-9月党费已上缴工委账户,并建有党费收缴登记簿,实行专人管理。三是按照党组织规定于8月开始对党员发展程序进行规范,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建立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有发展党员流程;党员发展、组织关系接转等文书档案齐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签订书面责任书;对近3年发展党员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今后坚决执行入党培养对象“公推培优”,把好党员“源头关”, 推行“公开、竞争、择优”发展党员方法,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 

6、针对党组织和党组书记没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7月底前由党组书记为党员干部讲授了1次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系教育课,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局党组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由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摄制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学习了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地区纪委汇编的违纪党员干部《剖析材料》,接受警示教育;向局党员干部家属发放了家庭助廉倡议书;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通过电脑或手机APP登陆“法宣在线”平台参加了答题活动,目前局机关党员干部答题平均在2500分。二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转、促”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目前已组织学习40余篇、120课时。 

7、针对“一岗双责”落实脱离实际的问题。一是8月初认真完善了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并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二是8月初党组召开了第二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汇报会,班子各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汇报自己第二季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党组要认真总结。 

8、针对党内监督缺位,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难以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8月局党组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掌握,牢牢把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纪检组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集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局党组、纪检组按照《条例》规定,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进行1次廉政教育),督促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履行义务,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 

(二)六项纪律方面 

1、针对不够重视党建工作,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9月份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1次再学习、再提高。局党组8月和9月召开了2次党的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党的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未严格落实,大额资金使用不上会研究的问题。按照“四不直接管”的要求,对财务管理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党组加强了组织纪律教育,认真执行党组会的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坚持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月初列经费开支计划、月末向党组汇报制度,目前已进行2次。 

3、针对大额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按照财务管理规定,8月份开始对本单位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加强对财务人员基础工作的规范性管理,并对2014年2月21日支付辽宁培训班费用60996元,附上了培训参训名单。今后杜绝票据装订不规范现象发生。 

4、针对存在“白条”入账的问题。8月份党组集中对财务人员就地区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反复、深入学习、掌握,提高应知水平。由党组牵头对财务记账凭证进行全面梳理,今后坚决杜绝收据、白条、涂改等现象入账。对巡察中发现的两份“白条子”入账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方面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8月份开始进行一次整改规范,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精神,严格按照地区财务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范围和程序,坚决按照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所有公务接待费报销必须‘一单一票’齐全,‘一单一票’不全的,不予核批”。 

2、针对存在派车单造假的问题。立即对派遣单使用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纠正其错误现象。严格执行了地区现行公务用车派遣制度,特别是派遣单要正规使用,填写规范。 

3、针对原始凭证代签字现象突出的问题。党组立即对财务人员就地区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教育,提高应知水平。目前原始凭证严格按规定签字。分管财务领导能经常抽查财务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针对干部长期借款未清的问题。局财务人员及时对个人欠款问题进行了再次清理,并正在协调督促借款人全部归还借款,今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227071;电子邮箱:tcdqlyj100@sina.com;邮件请寄:塔城市辽塔创业大厦F区四楼塔城地区旅游局办公室。

 

 

 

 

 

 

 

                                          中共塔城地区旅游局党组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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