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综合公告>正文

地区扶贫办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11-14 11:16:02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的统一工作要求,2017年3月15日至4月1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对地区扶贫办2013—2016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巡察。2017年7月13日,地委第三巡察组正式向地区扶贫办提出了巡查工作反馈意见,通报了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明确了整改的意见建议。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地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地区扶贫办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地委巡察组向我办党组反馈会议结束之后,地区扶贫办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细致地进行学习,对号入座地查摆问题,高度负责地整改落实,成立了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逐条梳理,逐条落实。一是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地委领导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地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责任分工和工作落实。二是及时召开全办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地委巡察组巡察地区扶贫办反馈意见,通报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有关部署和相关要求。三是针对地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理清巡察组指出的哪些问题已经在自查自纠中进行了整改,哪些问题还需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坚持边学边改、边整边改,对个别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四是根据工作分工,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人,分阶段实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的领导方面

 

 

针对扶贫办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少的问题。一是地区扶贫办党组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本单位、本系统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多征求意见、多实地调研、多开会研究。二是有针对性地在全办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四个意识”、“四个服从”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学习教育方案,办领导专门进行了学习辅导讲课。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专题讨论活动,每名同志都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了心得体会。三是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们把这一内容再次纳入“学转促”活动,再次有针对性的在党员中开展了学习和教育。四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专题部署。抽调地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领导干部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报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变更等重大事项,要求必须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及时上报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备案。

 

 

针对党组抓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问题。一是制定完善了《地区扶贫办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扶贫办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学习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4次。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年领导干部带头上党风廉政教育党课不少于2次。我们在党建党廉工作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学转促”活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对各项学习的督促检查力度,使理论学习形成制度化、日常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强党建、党廉和“一岗双责”工作,加强党员管理,达到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增强四个意识的目的。

 

 

针对扶贫办党组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规范,党组会和行政会记录混记的问题。一是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行政等各类会议的召开范围、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等。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每位干部职工的责任分工,制定了《扶贫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扶贫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了会议记录。三是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决杜绝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四是对于地委下发的有关通知、通报等,我们都按照“事不过夜”的要求,及时的学习、传达和落实。

 

 

针对存在会议记录补录、做假现象的问题。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加强会前协商沟通,按照党组议事,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民主有效表决。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进行认真填写,会议记录中主要领导和参会人员都必须签字,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设立会议执行监督,谁分管、谁负责、谁督导、谁记录。会议记录必须按照发言顺序、最后决议进行填写完整,不得有漏记、补记现象发生。

 

 

2、党的建设方面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一是党支部实行“三会一课”年报季审制度的,并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并上报地直机关工委备案。二是充分运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做到学习主题、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到会人数、缺席人员和学习内容清楚,记录完整、内容规范。三是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定时间、分专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要围绕维护稳定、民族团结、脱贫攻坚工作确定主题和创新学习教育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共25余次。四是党组书记结合分工到“访惠聚”工作队讲党课2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3次;普通党员讲 “微党课”6次。五是党组组织开展优秀党课评选活动2次,并上报优秀党课课件1篇。六是严格按要求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每月“5+X”活动,每月制定“5+X”活动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做到规定动作落实到位,自选动作切合实际,截至目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8次。

 

 

针对扶贫办党组对党内学习教育不重视、不严肃、流于形式,只安排不落实、只查找不整改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地区扶贫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三个结合”,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坚持学理论与学业务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做到“三个一”,即每个成员写1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在中心学习组成员中作1次中心发言。二是中心学习组每季度集中上1次理论辅导课,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96个学时,每次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出席率和每位成员的年出席率不得少于80%。三是地区扶贫办以“学转促”为抓手,加强全办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了详实的学习计划,并将学习内容认真记录下来,每位同志都有学习笔记,都撰写了学习心得。四是以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认真查摆问题,认真对照整改。五是规范考勤制度,完善支部手册和会议记录,狠抓档案建设工作,认真抓实“学转促”等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的落实。

 

 

针对扶贫办党组对党员队伍的管理松散,日常教育、监督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调研“访惠聚”活动开展情况制度,没有按要求深入到“访惠聚”驻村点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导致对派出驻村开展“访惠聚”活动干部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纪律要求不严的问题。一是扶贫办党组严格按要求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与监督,严格落领导干部到“访惠聚”工作队开展调研活动制度,单位主要领导住村蹲点调研不少30天的要求,加强派出单位对“访惠聚”驻村干部的监督与管理。二是经常性地深入到“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进行调研、指导工作,严明纪律,履职尽责,真正做到化解群众矛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党的建设,党的领导指挥作用贯穿于全地区脱贫攻坚的整个过程中。三是与行政服务中心、地区残联、地区草原监理所4家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会议2次,专门研究工作队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与地区“访惠聚”办公室沟通,解决相关问题2次。

 

 

3、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针对扶贫办党组对党规党纪学习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地区扶贫办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党纪、党规,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组织党员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再学习活动。党组书记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职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党组成员配合抓,梳理岗位风险,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领导班子进行科学分工,明确党组织纪检监督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针对地区扶贫办党组对各县市扶贫行业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研究不多、防范不到位,对各县市扶贫项目落实的指导、监督、检查严重缺位,致使发生了县市扶贫办干部、乡村干部违规落实扶贫项目、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重大问题发生,给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各县市扶贫项目资金、建档立卡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高效、高质的检查指导工作方案,深入到各县市、乡镇、村队,提高监督检查的覆盖面,指导好各地各部门的扶贫业务工作开展,在“精准扶贫”上下功夫、出实招。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扶[2017]32号),坚决杜绝各县市扶贫办干部、乡村干部违规落实扶贫项目、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重大问题的发生。

 

 

(二)六项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方面

 

 

1、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方面

 

 

针对“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内组织生活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增强扶贫办党组、党支部的凝聚力,实现组织生活正常化。二是党组书记经常检查督导党支部工作,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日常组织生活。三是督促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支部组织生活的落实,并指导支委委员认真填写党支部手册,做好会议记录。

 

 

2、组织纪律方面

 

 

针对“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对地委巡查组反馈意见认真学习,已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重新分工,明确了责任,严格执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针对扶贫办在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中个别领导干部存在不如实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地区扶贫办党组每年年初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范围,采取中心组学习、书记讲党课、领导干部自学等多种有效措施抓好学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做到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监督。党组书记亲自把关,坚决杜绝了个别领导干部存在不如实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的发生。

 

 

3、廉洁纪律方面

 

 

针对会计基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存在部分不合规票据入账现象的问题。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物品采购、差旅费报销等工作程序,从财会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到党组层层把关,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规定,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规则建立会计账目,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更换了财务软件。日常业务开支由分管财务的领导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千元以上的开支报党组会研究决定,保证各项财务支出月结、季清,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工作大检查,防微杜渐。

 

 

针对个别费用支出不合理,价格偏高的问题。一是地区扶贫办根据《会计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完善《地区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财务审批程序。二是我们把党的纪律、行政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学习一并纳入“学转促”专项活动,广泛开展制度学习。三是梳理相关管理制度,对于已经建立的制度进一步修订细化,没有规范的进一步进行规范。形成了党组、支部、领导、干部相互监督的制度,层层负责,严格把关的局面。四是高标准、严要求地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和会计基础工作,对每笔经费的开支都要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对于必须开支的经费有计划、有制度、有限制的逐级审核把关,对于可开支可不开支的经费节本增效,增强节约意识,减少办公经费的支出,坚决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和个别费用支出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4、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针对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派车单填写内容不全,缺项多的问题。制定完善了《塔城地区扶贫办公务用车制度》,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用车领导认真审批派车用途、去向、时间等,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派车单管理制度,规范派车单的填报,做到专人专管,一次一填报。

 

 

针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不重视调查研究、作风漂浮、不求实效,出现问题后不去积极整改,而是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问题。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地区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和《地区扶贫办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遇到问题有人过问,遇到困难大家共商共议,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加强学习,改善工作方法,杜绝了应付差事解决工作中问题的不良行为。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多沟通、多商量,虚心听取班子成员不同意见和建议,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

 

 

针对扶贫办主要领导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尊重客观规律,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问题。为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场硬仗,地区扶贫办各级领导、各级党员干部会同各行业部门不间断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重视调查研究、尊重客观规律,全面掌握贫困群众的所需所盼,真正做到了项目精准、帮扶精准、措施精准、脱贫精准。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各县市、乡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客观评估各县市、乡村上报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效益等,从源头上杜绝项目的重复建设、无法落实、后期变更等问题的发生。

 

 

针对扶贫办考勤制度落实不严,请假制度执行不公的问题。一是完善《地区扶贫办请销假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定期抽查,将党员干部因私请假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挂钩。二是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做到了谁分管、谁负责。单位主要领导因公因私外出必须向地委主要领导请假,做到手续齐全。

 

 

针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生活、社交圈掌了解较少的问题。加强班子建设,经常教育提醒班子成员加强8小时外的管理,建立《地区扶贫办党员干部8小时外的管理制度》。加强人事管理,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等活动,相互了解掌握领导及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8小时以外生活、社交等基本情况。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针对个别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工作不在状态的问题。加强扶贫办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制定、落实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脱贫攻坚的具体工作中,地区扶贫办党组率先垂范,并以铁的纪律,优良的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于修身、严于律己、坚决抵制四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有章可循,坚决杜绝党员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工作不在状态等现象的发生。

 

 

(四)落实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地委工作要求及“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针对在落实项目建设方面存在重分配、轻管理问题,只将项目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具体执行落实情况监督管理缺位,造成部分项目落实不到位、不符合资金投向等问题出现的问题。加强管理、严格督查,坚决杜绝扶贫开发各类项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监督管理缺位,项目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向不精准等问题的发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全地区扶贫项目落实情况及时跟进,对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落实,确保各类扶贫项目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为“精准扶贫”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各类扶贫项目落实过程中,加大调研力度和督查力度,注重方法措施,以最终达到“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

 

 

针对在扶贫项目落实过程中,调研不够、方法不当、措施不力,没有达到“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的问题。下发了《塔城地区脱贫攻坚责任分工方案》和《塔城地区脱贫攻坚督查方案》。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加强对脱贫攻坚的深入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力度。地区扶贫办党组坚决执行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和地委的具体工作要求,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每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注重脱贫攻坚的跟踪问效,在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上狠下功夫,履职尽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扶贫办党组“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浮在面上、应付差事,反映出党组领导班子对活动的开展只重视安排部署,不重视实际效果的督促检查的问题。通过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方法,地区扶贫办党组及领导干部们进行了深刻反省、汲取教训,加强了政治学习,提高了政治纪律,增强了政治意识和组织观念,起到了带头作用。把“学转促”专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党组经常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地区扶贫办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地区扶贫办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分解方案》、《地区扶贫办开展“落实总目标,塔城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等。为每位党员及时配发相关学习资料、会议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本。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党政主要领导经常召集相关负责人督促指导“学转促”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抓学习要求不严,活动开展不经常”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体现主要领导把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今后,要扑下身子、认真负责、注重实效,有计划、有目标、有结果地全面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坚决杜绝应付差事,迎接检查,流于形式,只重视安排部署,不重视实际效果的现象发生。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根据地委第三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地区扶贫办党组认真学习、逐一查摆、细致梳理,下大力气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还有很多工作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许多措施和制度在具体工作中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一)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武装,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坚持党性原则,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彻底贯彻落实。

 

 

(二)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与其他党组成员共同担责。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和“学转促”专项活动,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深入分析党的建设缺失、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员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开展专项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有利契机,强化党组领导核心地位,深化领导班子团结,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形成规范、有序、健康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三)严格纪律和规矩。认真学习《准则》、《条例》,绷紧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新梳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地委七条意见落实情况,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存在腐败隐患的科室和领域进行全面梳理,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监督检查,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理念,扎紧制度笼子,做到警钟长鸣,鞭策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

 

 

(四)健全制度体系长效机制。地区扶贫办党组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加强各项制度建设,用制度管理干部队伍。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抵御风险、拒腐防变的能力,经常对照检查,发现问题,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将干部作风问题作为最大的敌人,杜绝各类问题特别是廉洁问题的重复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进党的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干部群众对地区扶贫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9801;电子邮箱:1010113936@qq.com;邮件请寄:塔城市六合广场D区二楼地区扶贫办201

 

 

                                         中共塔城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17年9月22日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