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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2017-11-03 16:39:21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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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安排,地委四个巡察组于2017年4月7日至6月10日对地区环保局、地区农机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工会办事处、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委老干局、地区经信工委、地区科协、地区科技局、地区社会主义学院、地区民宗委、地区煤炭局12个单位进行了巡察。近期地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这12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地委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定部署,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敢于担当,认真履职,在执行政治纪律、加强管党治党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

  地区环保局:

  “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思想政治工作不实,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对机关党建工作研究较少,制度建设较为混乱;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廉洁风险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仍有发生。

  地区农机局:

  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明显;机关党建工作薄弱,党员学习教育不实,制度建设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虚化,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三重一大”“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未严格落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廉洁风险意识薄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一些领域问题较为突出。

  地区教育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够到位,研究谋划党的建设工作不够有力;机关党建工作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超标准报销差费现象时有发生;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档案资料丢失严重。

  地区工会办事处: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精神不够深入;机关党建工作较为薄弱,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党费收缴不规范;主体责任履职不够有力;组织人事工作落实不到位,领导分工不明确;财务管理不规范,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问题仍然存在。

  地区交通运输局:

  “四个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机关党建工作薄弱,执行党的规矩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虚化;安全防范意识不足;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到位,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公车管理不严格;审计制度执行不力,存在审而不改的问题。

  地委老干局:

  机关党建工作薄弱,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较少,“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打折扣,支出管理不规范。

  地区经信工委:

  “四个意识”不够强,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地委、行政公署要求与落实经信工委职责有差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意识缺失,特别是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管理缺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两个责任”履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查找不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彻底;财务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管理不规范;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地区科协:

  党章党规意识淡薄,组织生活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两个责任”履职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民主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要求研究;差费报销制度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制度落实不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地区科技局:

  “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思想教育流于形式,党内各项重大活动开展不扎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不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工作作风不实,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格,“三公经费”超预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地区社会主义学院:

  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明显,落实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与上级要求有差距;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纪检组聚焦主业不够;财务管理不严格,执行落实不规范;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地委的工作要求打折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地区民宗委: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担当意识不强,推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薄弱,党章党规意识不强,党内生活不严不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位,对党员干部监管不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工作制度落实不力,作风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地区煤炭局:

  党组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战斗堡垒作用缺失;“两个责任”履职不到位,“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执行不严,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账目不规范;工作制度落实不力,“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不扎实。

  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地区纪委、组织部门和有关方面处理。

中共塔城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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