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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兵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籍转接工作的通知

2021-04-08 18:20:2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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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教科局:

为进一步优化兵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籍转接工作,更好地服务兵地群众,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兵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籍转接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1】7号)精神,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兵地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部署,是兵团发挥特殊作用的重要途径。做好兵地学校学籍转接工作对满足兵地各族群众子女就学需求,促进兵地教育深度融合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各县(市),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兵地学校学籍转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兵地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简化转学流程,实施网上办理。辖区内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执行,确需转学的,不再要求提供转学审批表和学籍卡片,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学生转学申请表》,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调动材料或家庭搬迁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将盖章确认的《学生转学申请表》、工作调动材料或家庭搬迁材料,扫描上传至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三方均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电子核办,无需转学学生家长再到以上三方对纸质《学生转学申请表》进行盖章确认,实现信息共享,电子审核,网上办理。转入学校要做好学生档案的接续工作,转学期间,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学生、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以保留在原学校。

三、加强沟通联系,缩短审核时间。学生转学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在申请网上办理之前,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所需转学材料不规范的要实施一次性告知,列出所需材料详单,尽量做到让群众只跑一次;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要及时告之家长,做好沟通对接。学生符合转学条件,且转学材料齐全、规范的,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办,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任何学校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影响兵地学校学籍转接进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讲清讲透政策。各县(市)教科局要加强政策解读,要在当地政府网上做到“四个讲清”,即:讲清兵地转学需提供的材料、讲清兵地转学流程、讲清兵地转学时间周期、讲清兵地转学政策规定,减少家长的焦虑情绪,让家长安心放心。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在当地政府网上公开兵地转学流程、兵地转学所需相关材料和教育部门学籍管理人员联系方式,让政策公开透明,群众问有所答,惑有所解。

地区教育局将适时对所辖县(市),学校兵地学籍转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地区及县(市)教育部门咨询电话:

地区教育局 张老师 0901-6222325 6220389

塔城市教科局 李老师 0901-6229637

乌苏市教科局 李老师 0992-8520655

沙湾市教科局 阿老师 0993-6716755

额敏县教科局 叶老师 0901-3345876

托里县教科局 库老师 0901-3681566

裕民县教科局 谢老师 0901-6726011

和布克赛尔县教科局 阿老师 0990-6710766

附件:学生转学申请表(样表)

塔城地区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学生转学申请表(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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