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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2023-09-15 18:56:02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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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和自治区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12:00(北京时间),将在塔城市、乌苏市城区范围内进行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届时,户外警报器将连续鸣放三种防空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鸣放3分钟,依次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防空警报试鸣种类分别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共计试鸣防空警报时间为19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注意识别警报鸣放信号。

特此公告。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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