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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七批信访件

2022-04-02 10:49:18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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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鲁木齐4月1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王亚芸报道:4月1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七批信访件62件(来电49件、来信13件)。其中,自治区53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件。

第七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2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5件,哈密市8件,昌吉回族自治州6件,塔城地区3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田地区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各2件,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市和阿勒泰地区均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53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和其他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0.2%、20.8%、18.9%。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七批共计294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239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件。

据自治区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工作人员介绍,自治区受理的239件信访举报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122件、哈密市26件、昌吉州20件、伊犁州13件、阿克苏地区11件、喀什地区10件、塔城地区7件、巴州7件、博州6件、阿勒泰地区5件、吐鲁番市4件、和田地区3件、克拉玛依市2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239件信访举报中,涉及大气、生态、水污染类型最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8.5%、19.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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