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新疆要闻>正文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九批信访件

2022-04-04 13:13:21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4月3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九批信访件60件(来电44件、来信16件)。其中,自治区54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件。

第九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2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1件,哈密市8件,昌吉回族自治州6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5件,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和喀什地区各2件,吐鲁番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均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54件信访件中,涉及生态、大气和其他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3.3%、25.9%、14.8%。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九批共计410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344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6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344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171件、哈密市35件、昌吉州32件、伊犁州20件、阿克苏地区15件、喀什地区14件、塔城地区11件、博州10件、阿勒泰地区9件、巴州9件、吐鲁番市8件、和田地区5件、克拉玛依市2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344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其他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8.5%、22.7%、13.7%。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