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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函 B

2017-12-15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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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乌苏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国家旅游局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以来,地区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部署,积极推动各县市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于去年6月向自治区旅发委递交了《关于塔城地区乌苏市申报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报告》。由于此前自治区旅发委已经确定裕民县作为塔城地区的创建单位,并已上报国家旅游局,因此乌苏市无缘进入此批国家创建名单。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是一项长期复杂工程,对一地旅游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有比较高的标准要求。目前,随着乌苏市旅游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建工作已经具备了良好基础,但与相关标准要求还具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在后续发展中进一步发挥优势、补强短板,为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创造条件。在国家旅游局、自治区旅发委再次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上报的时候,地区旅游局将把乌苏市列入优先选择序列,助力乌苏市早日进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行列。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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