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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1-07-27 12:14:2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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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黎星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沙湾市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的建议》收悉,经转地委编办,地区人社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着力破解教师队伍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缺编和超编、有数量但质量不高的问题,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人员、岗位、经费“三总量”管理的意见》(新党编办〔2020〕2号),指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职工人员总量由教职工编制和人员控制数两部分组成,由自治区党委编办根据2018年度教育厅提供的各地州市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学生数、班级数核定,以地州市为单位下达。根据《关于下达塔城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的通知》(新党编委〔2020〕20号)精神,地委编办根据地区教育局提供的各县(市)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数和班级数,对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幼儿园教师编制进行了测算。经2020年第一次编委会研究通过后,已下达沙湾市中小学教职工人员总量2300名,其中:事业编制1922名(为进一步加强地区高中教学水平,在为沙湾市核定编制到位的基础上,给沙湾市单独增核9名编制),人员控制数378名;已下达幼儿园教师人员总量356名,其中:事业编制153名,人员控制数203名;下达幼儿园保育员总量114名。目前,塔城地区已严格按标准将各县(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足额核定到位。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委编办

主管领导:贾玉兰    职务:副主任

联系电话:0901-6235893

承 办 人:李晓峰    职务: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科长

联系电话:0901-626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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