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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五)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体检公告

2019-03-01 12:37:53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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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现将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请入围面试考生按照《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岗位日程安排》(附件)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9年3月6—10日(上午10:00,下午16:00面试正式开始);

(三)面试地点: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大学(地址:乘3路公交车广播电视大学站下车即到);

(四)面试成绩于次日14:00前公布于面试考点(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大学门口)。

(五)相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正式开始前40分钟到达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合格单》、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对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点,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反考场纪律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特别提示:

本次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体检

(一)按照《简章》要求,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二)体检时间:2019年3月9日、12日(北京时间:9:30);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公安系统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

(四)相关要求:

本次面试、体检以压茬方式进行。

1、3月6、7日参加面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于3月8日(16:00—19:00)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领取体检表,3月9日体检;

2、3月8、9、10日参加面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于3月11日(16:00—19:00)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领取体检表,3月12日体检;

3、报考公安系统岗位的考生于3月11日(16:00—19:00)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领取体检表,3月12日体检;

4、领取体检表时需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缴纳体检费(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缴费,约500元);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体检;

7、体检时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8、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扰乱体检秩序。

其他事宜以《简章》为准,请及时关注塔城地区政府网(www.xjtc.gov.cn)、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tc.xjrs.gov.cn)。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天气、交通等因素,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及宾馆预订,准时参加面试和体检。

咨询电话:0901—6239549(工作时间)

附件:《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面试日程安排》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附件:《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面试日程安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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