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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彦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7-01-09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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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16〕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委、办、局:

行政公署决定:

李彦河同志任地区地震局副局长;

吴利民同志任地区公安局警卫处处长;

杨英同志任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赛永强同志任地区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张荣华同志任地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辛强同志任地区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向旭同志任地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阿德力·多尔达什同志任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赛永斌同志任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

付吉春同志任地区卫生学校副校长;

邢立安同志任地区和丰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韩振中同志任地区和丰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以上干部任职时间自2014年11月算起)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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