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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7-01-09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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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16〕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委、办、局:

行政公署决定:

唐江同志任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存斌同志任地区供销办事处副主任;

贾敬阳同志任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韩慎平同志任地区乌苏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林军同志任沙湾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董德传同志任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

薛海滨同志任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副经理;

木拉提汗·托呼塔汗同志任地区和丰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主持行政日常工作);

刘赣同志任地区地震局调研员;

免去叶格斯·达吾提汗同志地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合苏提汗·加木沙甫同志地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肖祖文同志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玉林同志地区供销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德国同志地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崇宝同志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建国同志地区水利局副局长、水利管理处处长职务。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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