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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0-05-19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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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0〕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吴峰同志任塔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哈力木别克·贺扎道拉同志任行政公署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崔树彬同志任地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免去行政公署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骆彦虎同志地区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查东升同志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鹏同志地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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