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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建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0-10-28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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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0〕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夏建军同志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新同志任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挂职);

免去窦世伟同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孟文麟同志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长青同志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栾清泉同志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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