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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元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02-23 11:47:05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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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魏元哲同志任行政公署副秘书长,免去行政公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文斌同志任地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地区老风口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巩红星同志任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英杰同志任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地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娄德志同志任地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于跃武同志任塔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县级),免去地区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主任职务;

沈仲寅同志任地区扶贫办副主任;

林鸣同志任地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马福忠同志行政公署副秘书长、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阿德力·多尔达什同志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永军同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巴图那生·恰格德尔加甫同志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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