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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守奎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1-07-08 10:37:55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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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1〕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范守奎同志任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塔城分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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