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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培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07-08 10:40:35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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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1〕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常培磊同志任行署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强同志任地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卫武同志任地区老风口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田明同志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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