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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03 18:07:45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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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办发〔2021〕4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塔城地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28日



塔城地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21〕49号)精神,推动地区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安排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有效经验做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强化大数据应用和法治化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塔城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十四五”期间自治区级卫生县城覆盖率达到100%,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创建1—2个国家级卫生城镇。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全民,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基本建立,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疫情防控中的爱国卫生工作

1.坚决贯彻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制作贴近生活,便于群众理解、通俗易懂的宣传视频,开展正能量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健康讲师专家库,开办健康知识讲座,宣讲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好习惯。切实做细做好环境卫生整治,为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营造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全面改善人居环境

2.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巩固地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碧水保卫战、蓝天保卫战成果,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强土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项目为抓手,加强源头管控、试点示范、能力建设、技术推广等工作,扎实开展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推广秸秆还田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宣传引导将农作物秸秆全部进行秸秆打(压)捆回收利用,严禁秸秆留置田间,严禁焚烧、废弃,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和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强化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提升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和保洁水平,确保路面及人行道、边沟、绿化带清洁无污物,无暴露垃圾、无杂物乱堆放,果皮箱干净不满溢。城区主、次干道每天定时机械化清扫冲洗,巡回保洁,随脏随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户集、村收、就近处理”等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抓好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环境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4.规范市场环境管理。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维护好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每天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专人负责清运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市场内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排放。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以电子监管系统检查为协助手段,保证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依托网络传输技术,接入当地“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后厨粗加工、烹饪、仓储、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透明化”“可视化”。

牵头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5.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科学防控、标本兼治”原则,鼓励个人和家庭搞好居家卫生,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和扩散。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规范开展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属地化责任,各县(市)每年组织开展以灭蚊、蝇、蟑螂、老鼠的除“四害”活动,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强化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

6.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各县(市)积极创建自治区级卫生城市,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各县(市)在建成自治区级卫生城市的基础上,逐步申报国家级卫生城市。和布克赛尔县继续落实好国家卫生城镇各项要求,积极与各县(市)分享创建经验,扎实做好迎接国家复审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7.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进一步强化管理维护。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提升规范化卫生管理水平,抓好粪污无害化处理。以A级景区、办公场所、星级宾馆酒店、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区域为重点,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力争卫生厕所全覆盖。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有效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

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教育局、文体广旅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普及宣传健康知识

8.大力开展控烟促进行动。深入开展控烟教育宣传,加大控烟履约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持续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机构等无烟环境建设。倡导无烟家庭建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到2025年,全地区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成无烟环境。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团委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9.提升全民低碳环保意识。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提倡使用共享电动车、乘坐公交车出行。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进一步解决过度包装问题。

牵头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0.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普及大众精神卫生知识,提升居民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加强心理咨询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1.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及不同季节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深入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行业积极推广分餐制,倡导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开展“随手拍”等方式,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委宣传部,地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2.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完善体育健身设施,着力构建县(市)、乡镇(街道)、村队(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15分钟健身圈”,鼓励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组织开展“万步有约”活动,利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手段,开展参与健康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地区卫健委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协同推进健康塔城建设

13.加快推进健康细胞建设。按照自治区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学校)等建设标准,引导和规范各县(市)健康细胞建设,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健康。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鼓励各县(市)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营造相互尊重、和谐包容的单位文化,创建有益于健康的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4.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行业、社会和个人担负健康责任,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多方位入手、全方位施治,努力为各族群众提供生命全周期卫生与健康服务,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医卫联动机制,坚持因病施策,筑牢检验检疫防线,强化重大疾病防控。继续健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探索推进医务人员使用管理改革,积极推进中医药改革,全面推进健康事业。持续开展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加大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干预管理力度,推进健康塔城行动建设。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工作方式创新

15.加快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各县(市)要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村队(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导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和强化人员配备,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传家宝”作用。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6.强化爱国卫生基层网格化管理。以爱国卫生专干为主,以家庭医生、计生专干、社区工作者、物业、志愿者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与互助小组,将爱国卫生职能与任务下沉到每个村队(社区)、每个居民(村民)小组、每个城乡网格,形成治理共同体,日常开展自助互助,“战时”开展群防群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的能力,增强公共卫生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7.认真落实“爱国卫生月”活动。坚持每年4月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把“爱国卫生月”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动员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室内外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单位:地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把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各县(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市)、各部门要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选择群众关注的健康热点问题,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强国理念。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考核督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将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绩效评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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