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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答复函 B

2017-12-16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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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小城镇垃圾处理问题的提案》经转地区住建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改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地区于2016年开展了“城乡环境整治年“活动,为加快推进塔城地区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地区住建局制定印发了《塔城地区“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塔城地区村镇生活垃圾五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塔城地区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强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工作。通过两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城乡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积存多年的垃圾得到有效清理,“脏乱差”顽疾从根本上得到了有效治理,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观。

今年,地区将继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县市提升垃圾清运效率和无害化处理能力,积极探索和研究将安居富民工程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民宗委兴边富民项目资金、环保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扶贫办的扶贫项目资金、农业局的涉农项目资金、经工办(新农办)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事一议”补助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等与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资金捆绑使用的措施、方法和意见,形成合力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提高城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能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做好小城镇垃圾处理工作。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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