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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函 B

2017-12-15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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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使用和管理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一:我区要求各县(市)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重点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同时加大项目跑办力度,争取更多的体育民生项目落地我区。到2020年,确保全地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在城市实施“三个一”标准,即有1个体育馆、1个体育场和1批全民健身户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在乡镇实施“1141”标准,即有1个篮(排)球场、1个笼式足球场、4个乒乓球台和1套全民健身路径。

关于建议二和三:我区将按照自治区体育局统一安排,在地区试点推行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场地供给。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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