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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函 B

2017-12-15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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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额敏县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给予贴息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为扶持农牧食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地区印发了《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推动农牧食品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塔行办发〔2016〕32号),并由地区财政设立50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扶持3个农牧食品加工产业园和30家成长性龙头企业,其中:额敏(兵地、辽阳)工业园区食品基地被确定为重点扶持的园区之一,额敏县7家企业被列入成长性龙头企业名单。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实际,对额敏(兵地、辽阳)工业园区和被列入成长性龙头企业名单的7家企业给予重点政策扶持,向额敏县推广沙湾“助保贷”、“助企贷”,以及乌苏工业园区与邮储银行合作推出的全疆首例“4321”助保贷业务,力促额敏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形式多样化。同时今年地区确定发行一期5亿元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预计9月份可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文,以缓解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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