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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036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1-07-16 19:14:19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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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政提字〔2021〕9号

刘锦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方面的提案》收悉,经转地区住建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地区督促各县(市)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办理前期手续。

二是各县(市)正在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监督,建立项目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精准化管理。

三是地区把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对各县(市)进行考核,工作突出的予以激励,工作不力的将约谈有关领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感谢您对地区城市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住建局

主管领导:冯* 职务:副局长

联系电话:15809922008

承 办 人:宋* 职务:城建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1899931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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