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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15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1-07-27 13:43:49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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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政提字〔2021〕15号

阿牙提·托胡塔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地方国有企业监管存在短板问题的提案》收悉,经转地区国资委、乌苏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塔城地区国有企业已于2020年11月底前全部纳入地区国资委直接监管、理顺了监管关系。

二是对国企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已纳入地区国资委2021年—2025年人才培训规划当中,后期会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培训工作。

三是地区国资委在2020年以监管企业难点问题为向导,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短板,由针对性地制定了6个方面11项国资监管制度和办法。在国资监管方面,针对国资监管缺位、企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研究出台了《塔城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完善了监管体系。

感谢您对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国资委

主管领导:武* 职务:副主任

联系电话:13909930092

承 办 人:摆* 职务:综合业务科科员

联系电话:1377922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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