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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2-09-06 11:00:28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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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政提字〔2022〕37号

王勇委员:

您在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伊犁州大气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突出位置,压实各级党政、各部门(单位)责任,健全县(市)之间、兵地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二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自治区重点区域“冬病夏治”工作,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拉网式排查“散乱污”企业。持续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工作,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认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督促指导重点区域乌苏市、沙湾市建立LDAR管理平台,完善VOCs排放重点源自动监控清单,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不断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三是着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牵住降碳这个“牛鼻子”。聚焦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明显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倒逼企业低碳发展,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2022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主管领导:张**  职务: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01—6283333

承办人:魏**   职务:宣传教育中心工程师

联系电话:15214806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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