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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2-09-08 11:53:42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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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政提字〔2022〕49号

买买提依明·阿不都热西提委员:

你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标准》,因地制宜选择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建立完善垃圾处理机制。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组建“村管”队伍、日常保洁队伍和农村户厕运维队伍,探索实施物业公司管理乡村人居环境等新措施,逐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及农村户厕长效管护机制。积极申报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增加收集运输车辆,加快村队垃圾收集站、乡镇垃圾转运站、县垃圾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大收集、转运、和处置力度。到2022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5%。

二、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出村垃圾处理量。探索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就近利用和资源化利用途径,积极建设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积极示范推广高效环保肥料,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以农膜、农药和肥料包装物回收为切入点,扎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力度。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排查整治工作,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联合执法,发现一处、立即整治一处。对地区16个已完成整治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持续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再次反弹。

2022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乡村振兴局

主管领导:湖**  职务: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15909017771

承办人:李**   职务:人居环境整治专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1899931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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