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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2-09-13 12:15:4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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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政提字〔2022〕59号

加尔肯·那扎尔汗委员:

您在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塔城地区坚持政府促进、社会参与、市场引导、自主行动的基本原则,逐步改善退役军人创业环境,提升退役军人创业能力,推动形成以退役军人创业培训为基础、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的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进展情况

(一)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根据《关于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19〕3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退役军人规〔2022〕1号)精神,地区组织6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2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个性化培训、10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网络学堂培训培训。

(二)落实相关安置政策。根据《关于解决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社会保险接续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0〕4号)规定,为符合政策安置工作的4名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按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待安置期间,为他们缴纳待安置期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

(三)积极投身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6部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组织考察、公开选聘、群众推荐选拔让优秀退役军人加入村干部队伍。截至目前,710名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其中121名退役军人担任村两委。

(四)提供优先岗位设置。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要求,各县(市)公务员、事业编招考中,面向退役军人的定向岗位设置17个岗位;发挥退役军人特长,今年有16名退役军人到警察(辅警)就业。

(五)扶持创业落实情况。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规定,本地军创企业26家,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企业18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5家,其他人员类别3家,为军创企业发放创业贷款8.7万元。今年开展退役军人(军属)专场招聘会11场次,参加企业338家,提供岗位数1437个,达成就业意向71人。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引导退役军人返乡创业,打好“乡情牌”不断壮大创业致富带头人队伍。鼓励退役军人积极开展特色产业种植、餐饮及小型个体户等创业项目,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级服务和福利扶助制度。

(二)鼓励退役军人到乡村重点产业创业就业。引导有资金、有技术、懂市场、能创新的退役军人,在农业内外、生产两端和城乡两头创业,发展特色种植业、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民营企业积极招用退役军人。

(三)支持退役军人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退役军人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并积极吸纳农村退役军人就业。力争用3年时间,努力实现300名退役军人创业,1000名退役军人就业的目标,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2022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管领导:周**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18899498777

承办人:巴**    职务:科长、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1380997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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