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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25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3-09-05 16:41:2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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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委员:

你在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周密部署促落实。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塔城地区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进一步推进各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培养垃圾分类好习惯。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于2020年1月制定并印发了《塔城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至2025年目标任务。确定了塔城市、乌苏市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以点带面,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从而带动塔城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确定试点,鼓励引导促成效。地区、县(市)目前共摆放、设置垃圾箱、分类垃圾桶约2000余个,用于城区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21—2022年,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为地直部分党政机关配备智能垃圾箱2台、智能餐厨垃圾箱4台、4分类垃圾箱10组、2分类垃圾箱93组、2分类垃圾桶100组,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内基本实现了分类垃圾桶全覆盖。塔城市、乌苏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共对3个片区、6个街道、17个小区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增分类投放点20余处。同时,依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新建小区建设,建设了四分类地埋式垃圾箱设施10余处,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垃圾收集设施5处,实现了示范片区“三个全覆盖”。三是强化宣传,多点发力促实效。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采取咨询台、悬挂横幅、印发图片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共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进一步营造生活垃圾分类浓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在地区各级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制度。在党政机关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等环保材料。大力推进绿色办公,加速推进无纸化办公,年内实现地区本级党政机关无纸化办公覆盖不低于50%。对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目标。推动公物仓建设,建立公共机构资产调剂循环利用机制,形成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新风尚。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各级公共机构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正确投放率,将垃圾分类的实施范围由“单位”逐步扩大到“家庭”。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严抓重管,强化街道、社区的属地责任,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相关企业。

二是进一步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塔城地区2家自治区级示范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带动县(市)示范单位建成率。

三是通过招商引资,促进塔额盆地静脉产业园项目落地额敏县,实现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置及可回收物再利用,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四是教育系统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的教育体系,切入学校教育,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树立生活垃圾绿色分类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融入家庭、融入社区,形成“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小手、家校联合”的良性互动闭环。在全社会范围内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和督导员队伍,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度。

今后我们将密切协助有关部门,争取在政策宣讲、设施与机制建立等方面发挥更多的积极作用,在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将塔城地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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