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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江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04-27 11:18:08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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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孙江桥同志任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乌苏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葛俐同志任乌苏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彩云同志任地区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洪林同志任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治国同志任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刁文峰同志任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井继海同志任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阿依本·霍孜别克同志任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彬同志任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别克波拉提·对山别克同志任地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乌图那生·额尔庆同志任地区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主任;

王言东同志任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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