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新忠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07-07 11:24:48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塔行干〔2021〕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李新忠同志任地区审计局局长,免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薛建彬同志地区审计局局长职务。2021年4月18日 相关内容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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