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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0 16:25:27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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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参考)》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分为6个部分,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问题,不断提高政策发布时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地区住建局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为群众提供所需信息。围绕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按时报送行业政务动态,认真撰写收集上报住建行业政务信息动态,2022年共上报政务信息496条。二是扎实做好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2022年度政务公开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我局对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并及时通报住建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到了数据及时公布、政策跟进解读。2022年,我局在行署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行署工作要求,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地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适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力量配备,严格落实“AB岗”制度,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三是按照《塔城地区贯彻落实<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塔行办函〔2022〕34号)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我局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相关责任人,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切实将主动公开目录列明的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住建行业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动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增强规范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住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安排专人积极主动对接行署政务服务办公室、地区信息化中心,协助做好网站信息补充维护、及时公开有关事项等工作。同时依托地区行署政府网站,切实加强与群众互动,为群众解决困难和诉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定期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公开目录逐项、逐条检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确保及时、规范、准确发布信息。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改落实各级反馈的问题,以抓好问题整改为切入点,持续抓好住建领域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推进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及时整理收集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档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增强,存在行业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力度不够,重大政策解读多为上级政策转载,缺少具体解读。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力度不强,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利用干部职工集体学、专题培训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引导全员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科室信息员作用,引导各科室及时上报行业领域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解读。二是扎实做好行业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要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促进政策落地生效,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三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专题培训公文写作、公文格式等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四是按照部门责任分工,主动对接行署政务服务办公室、地区信息化中心,适时调整优化政府网站中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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