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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振兴乡村战略为引领 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1-08-24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0-00207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8-24
发文日期 2021-08-24 有效性 文号

以振兴乡村战略为引领 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在塔城地区供销合作社二届四次理事会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7日)

梁景国

各位理事,同志们:

我代表塔城地区供销合作经济组织常务理事会,向全会作工作报告,请各位理事审议,并请各位监事提出意见。

一、不忘初心,主动担当作为,推动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2019年,在塔城地委、行政公署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积极应对风险挑战,主动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经济运行和去年相比较2019年,全系统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累计实现销售33.08亿元,同比增长1.69%,利润总额50.53亿元,同比增长13.19%;资产总额18.22亿元,同比增长16.87%;所有者权益3.99亿元,同比下降1.72%;社会贡献总额0.92亿元,同比下降11.54%。

——为农社会化服务稳步推进。全系统累计土地托管面积5.3万亩,统防统治面积5.7万亩,农机服务面积5.2万亩,配方施肥面积14.2万亩。

——农产品流通服务创新发展。全系统农产品类累计购进30.3亿元,同比增长25.41%;累计销售31.2亿元,同比增长12.6%,实现连锁销售额1.58亿元,同比增长53.4%。实现电子商务累计销售额0.43亿元,同比增长47倍。

——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全系统改造提升基层社17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8个,挂牌成立为农服务中心19个。全系统累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92个(其中联合社12个)。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深入推进综合改革。一是组织5县2市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学习借鉴综合改革好的经验做法。二是明确了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主体责任。以“清单制+责任制”方式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三是确定了地区供销办事处每年至少两次下基层调研的机制。年中对各县(市)供销社推进改革任务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县市,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以文件形式邮寄给当地政府,有效促进了综合改革的顺利开展。四是加快引进人才,壮大干部队伍。2019年乌苏市供销社通过市委主要领导协调,增加编制并且录用两名工作人员。塔城市供销社通过事业单位招考,招录人员2名。五是承担自治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的和布克赛尔县供销社,按照和政办发【2018】55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县级社改革发展的“三社一网”发展思路(社企改革、恢复重建基层社、打造为农为民社会化服务中心、网上网下销售)。其改革工作任务有了实质性进展。六是督促5县2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七是地区供销系统严格规范供销合作社标识。八是恢复、盘活了长期以来无人经营的地区供销办事处下属企业“塔城地区棉麻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2、巩固基层组织基础。一是改造提升基层社17个。其中:乌苏市供销社通过自筹资金,恢复改造基层社。塔城市、沙湾县供销社通过自筹资金和企业筹资,在原有薄弱基层社的基础上改造提升。和布克赛尔县、托里县供销社通过盘活存量、能人引领,对长期以来停用的农资库房及办公阵地进行改造提升。裕民县供销社坚持开放办社,采取“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恢复基层社。额敏县供销社通过建设为农社会化服务中心,恢复改造基层社。塔城市供销社、额敏县供销社在恢复改造基层社中,协调解决了基层社的用地界限及办理了长期基层社无产权证的问题,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二是引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8个。地区供销办率先在工作队驻村的贫困村,与当地能人联合成立硕丰种植专业合作社,入股5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到合作社中。沙湾县、托里县、裕民县供销社按照党建+社建要求,均通过“基层社+合作社”两社融合发展,既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恢复基层社功能。托里县供销社根据自身是牧业大县的实际,领办种植、养殖、农机专业合作社3家。乌苏市供销社在西大沟镇下店村投资创办了草莓专业合作社,修建2座蔬菜大棚,在种植草莓的同时,套种蘑菇、草莓、豇豆,培育、发展特色、生态、休闲农业。三是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供销合作社等八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对不发挥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清理注销,推动规范化发展;四是完成区社“四社”创建工作,上报创建了1个县级经济强社:塔城市供销合作社;2个基层社标杆社:塔城市喀拉哈巴克基层供销社、塔城市阿不都拉基层供销社。

3、主动服务乡村振兴一是2019年5月地区供销办事处与昌吉州供销合作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开展飞防植保作业。供销系统共挂牌成立为农社会化服务中心19个,建成集种类齐全的日用消费品、鲜活农产品、电器下乡、快递代收等多种功能的供销超市2个。三是农产品购销方面。塔城市供销合作社与中央储备塔城直属库签订代收代储协议,利用塔城市农副产品收购中心的库房,每年为中储粮代收代储13000吨,解决了两个乡镇4个村近500农户小麦销售问题。四是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的新模式,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传统网络与互联网新业态无缝对接。乌苏市供销合作社对全市57个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升级整合,与邮政、京东等11家快递物流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额敏供销卓创电子商务公司利用“电商+合作社+农产品+产业扶贫”的营销模式,助推合作社农产品畅销。五是地区供销系统完成土地托管26000亩,土地流转14000亩,配方施肥40000亩。六是与农行塔城地区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农行分行为地区供销办事处引领创办的硕丰种植专业合作社贷款120万元,惠及全村贫困户143户。

4、全面助力消费扶贫。塔城地区供销办事处下属企业供销嘉乐有限公司,2019年8-9月分别在塔城市百佳超市、塔城市农贸市场尚华干果店内设立了“塔城地区供销扶贫专柜”,助力消费扶贫。

5、推进系统上下联合、内外合作。塔城市供销合作社利用对口援疆机制,与辽宁省当地企业签订了合作意向2个,组织企业与合作社参加了十九届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在博览会上共销售打瓜籽、面粉等农产品近50万元,签订各类合同意向近1000万元;乌苏市供销合作社在西安市、克拉玛依市设立乌苏有机农产品专柜,并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首届“一带一路”农产品、农资(电商)交易会上,与福州永泰食品有限公司达成了乌苏农特产品的合作意向。

今年以来,各县(市)供销合作社及企业迅速行动、迎难而上,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用实际行动诠释供销合作社是一支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靠得住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

2019年我们获得了自治区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优胜单位的第三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地委、行政公署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供销社、地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地区供销系统各族干部职工努力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地区供销办事处、理事会向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各级领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不忘危,兴不忘忧。成绩值得肯定,但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综合改革动力不足。一些县市党政和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干部对中发[2015]11号文件、新党发[2016]5号文件、塔地党发[2016]29号文件重大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落地见效的举措还不够有力。二是恢复基层社经营网络难度较大、困难较多。部分县市乡级基层供销社已成为 “无资产、无阵地、无人员”的“三无”空白基层社。如托里县、裕民县、乌苏市基层供销社基本上已名存实亡,全面恢复基层社让基层供销社担当服务三农工作还面临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三是干部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部分县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的改革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还不强,面临矛盾和问题还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这些问题,全系统必须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为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奠定更坚实基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组织,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必须服务党和国家全局。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农民群众受益、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落实新发展理念,打破传统思维和模式,更加注重改革的实效和成果,真正将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聚焦“三农”主业,始终把为农服务摆在首位,把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以优良的工作业绩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满意度。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确保完成上级党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要始终坚定事业发展方向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这一重要思想贯穿到供销合作社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在性质定位上,坚持作为党和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在根本宗旨上,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把服务“三农”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在目标方向上,坚持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在改革原则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要始终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系统必须始终将深化综合改革作为中心任务,坚定不移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融合发展需要、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加快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管理民主、协同互助的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切实将供销合作社自身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始终坚持打牢基础不动摇。党中央提出,要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完成这个使命任务,重点还在基层。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是直接面向农民开展经营服务的前沿阵地。要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革改造,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不断增强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

——要始终坚持办好社有企业不动摇。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支撑。供销合作社能不能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做大做强,关键在社有企业。社有企业办好了,为农服务就有了抓手。要学习借鉴近年来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剥离辅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加快结构调整,压缩管理层级,加强成本管控等重要经验,加快改革社有资产监管体制和运营机制,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社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社有企业必须坚持主业,将经营服务主阵地牢牢扎在农业农村;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坚持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严格防范和管控风险;必须坚持联合合作,密切层级联系,打造主业突出、活力充沛、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大型龙头企业,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

——要始终坚持从严治社不动摇。事业越发展,越要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社,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举措。要依规依纪依法依章程治社,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加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坚持以防范风险、惩治和预防腐败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社制度体系。严格社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强化制度执行,层层落实保值增值责任,促进监事会和社资监管、人事、审计等监督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要着力清理违规挂靠的企业和各类经营网点,清除风险隐患,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和声誉;规范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使用,坚决杜绝借用、滥用、冒用标识的行为。

三、牢记使命,勇于攻坚克难,高质高效抓好全年工作

今年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塔城地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中发【2015】11号、新党发【2016】5号、新党厅字[2016]62号、塔地党发【2016】29号、塔地党办【2017】71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系统高质量发展,加快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不懈在从严管党治党、正风肃纪、打造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队伍上持续用力

全系统要全面落实新时代从严管党治党新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努力打造一支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地区供销合作事业的快速进步、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方略,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要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用严管体现厚爱,坚决遏制、打击腐败,严肃查处管辖范围内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二是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坚定不移查“四风”、纠“四气”,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好作风。要发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传承艰苦奋斗、勤俭办社、敬业奉献的工作作风,弘扬为农、务农、姓农价值理念。三是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要求,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各县(市)供销社都出台了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文件虽然出台了,但改革的举措还有很多方面没有落地,试点县市(和布克赛尔县)承担试点任务、方案还要进一步抓实抓具体。虽然塔城地区承担自治区试点任务只涉及到和布克赛尔县,但我们自加压力,先行一步,制定了塔地党发【2016】29号、塔地党办【2017】71号文件确定:沙湾县、乌苏市、额敏县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和布克赛尔县、沙湾县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塔城市、沙湾县建设现代流通网络;额敏县推进基层组织创新发展;沙湾县、乌苏市构建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的试点任务,我们将按照地委《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以深化改革为目标,在服务乡村振兴上持续用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4月28日到新疆果业视察时,强调的办好物流企业,为新疆发展繁荣作贡献的要求。一是重点抓好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升经营服务网络,完善仓储和冷链物流设施,建立健全电商平台,土地托管等工作。二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抓好基层社分类改造。我们要认真研究讨论,提出结合各自县市实际的方案和改造升级计划,做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切实管用,把基层社最终建成为农经济发展的综合服务中心。加强与农业部门沟通,按照新供联发【2020】13号《关于转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第九批农业生产救灾等十一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关于“支持供销系统社会化服务主体承担服务面积不低于当地任务的15%”的要求,加快推广土地托管、统防统治、代耕代种等服务模式,为小规模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系列化、专业化服务,2020年全系统新建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5个,新增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6.7万亩。三是与地委组织部对接,探索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一村一社”工程,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将村社共建作为推动基层党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向村级延伸的重要手段,与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人才建设、乡村治理等紧密结合,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与村“两委”政治组织优势,促进农民、村集体、供销合作社合作共赢。四是要坚持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狠抓贯彻落实。要重点抓好行业扶贫,立足供销合作社行业特点,发挥系统优势,采取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致富。要配合做好“扶贫832平台”的宣传推广、货源组织、供需对接等服务,推动消费扶贫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

(四)承上启下,形成合力,奋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一是加强沟通和联系,各县(市)供销社要加强与我们地区供销办事处的沟通联系。同时,我们要积极向自治区供销社汇报交流工作,及时汇报供销综合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地区供销办事处和各县(市)供销社要主动作为、及时给地委、行政公署、县委、县政府汇报供销综合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地委、行政公署、县委、县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供销综合改革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作,各县(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同,遗留问题多、人员编制少、可以调动利用的资源少等等,这就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加强联系形成合力把我们供销工作干好。三是坚定信心、奋力作为,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聚焦总目标,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地区供销办事处有信心、也有担当,将按照地委、行政公署和区社领导的工作部署,围绕供销综合改革目标任务,激发内在动力,不断开创塔城地区供销系统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贡献。

春天已至,地区春耕生产正在紧锣密鼓陆续开展。各县市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彻底消除棉花仓储、烟花爆竹等易燃品、农药等危险化学品以及酒店、宾馆、超市、农资供应网点等安全隐患。 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好春耕农资储备,满足地区农业生产需要。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在塔城地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推动供销合作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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