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9-15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91500000154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9-15
发文日期 2023-09-15 有效性 文号

新科规〔202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22〕9号)有关部署,为加快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我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落实,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自治区科技厅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

(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握“四个面向”要求,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作为重大创新组织者的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筹划建设科技领军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用等力量的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指导理顺多元主体利益关系,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构建以企业为主导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新模式,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增强我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打造在重点产业的战略竞争优势,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建设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支撑重点产业。围绕自治区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需求,创新协同攻关模式,攻克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为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

2.坚持效率为先,突出企业主导。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在攻关目标凝练、资金筹措、任务分解、攻关组织、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科技创新全链条中的关键作用。

3.坚持市场方向,强化政府服务。充分发挥有效市场作用,以市场机制为纽带,采取自发组织的方式,构建市场机制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攻关模式。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作用,主要提供政策引导与创新服务等,激发企业创新动力与活力。

4.坚持研以致用,促进双链融合。集聚创新链前中后端、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优势科研力量,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攻关模式,围绕产业链开展协同创新,提升创新能力。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自治区重大工作部署,聚焦我区油气生产加工、煤炭煤电煤化工、绿色矿山、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新能源新材料等八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2025年组建10个以上的创新联合体。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组建高层次创新团队,攻克制约全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基础底层等核心技术,带动产业链创新链融通发展。

二、组建条件

(一)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自治区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国内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能够支撑和引领自治区产业发展,具有履行引领行业发展使命的强烈意愿,具有明确的产业制高点科技创新战略与规划。

2.拥有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在重要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基础条件优势,承担过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任务,并取得核心技术突破。建有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结构完善、功能完备的科技创新平台。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与大学、科研院所及科学家团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专职研发人员。

3.牵头企业处于产业生态链链主位置,能够有效整合区内产业链和创新链主要资源,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领导力,在技术标准、发明专利、自主品牌、创新人才等居国内领先地位。

(二)创新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成员单位应与牵头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成员单位一般不少于5个,企业比例不低于50%(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20%)。

2.高校、科研院所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应拥有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团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研究方向和内容与重点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密切相关。

3.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应处于本产业链中,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能够与其他团队成员有效互补。

4.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能够对创新联合体建设起到助力作用。

(三)创新联合体基本要求

1.攻关目标清晰。创新联合体攻关目标应围绕自治区重大产业部署,遵循国家、自治区明确的重大科技任务方向。

2.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建立牵头企业向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参与单位向牵头单位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牵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是创新联合体负责人。牵头企业对联合体所承担的重大科技任务,拥有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可根据任务实施情况对创新联合体的参与单位的任务分配进行动态调整。创新联合体内部要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3.建立产学研用高效协同攻关机制。创新联合体应从各单位选配骨干科技人员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核心层”攻关团队,广泛调动各类科研团队和创新平台参与科研攻关,形成“紧密层”协同网络;通过攻关成果的推广应用,集聚各类资源,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生态层”。

4.建立决策和运行机制。创新联合体主要成员单位共同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新联合体组建与科技攻关实施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推进重大事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设立“双总师”制度,由牵头企业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和组织决策能力的负责人担任行政总师,负责人、财、物的统筹、协调、保障等工作;聘任学术造诣高、熟悉产业发展、在疆内外同行业有较高影响力的首席科学家担任技术总师,负责攻关目标、技术路线的制定等工作。发挥企业“阅卷人”作用,建立联合体攻关任务目标考核评价制度。

5.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牵头企业为投入主体,会同参与各方商定投入比例,形成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创新联合体合理建立项目立项与退出、任务总包与分解、成果转化与收益等机制,充分调动参与各方加大资源投入的积极性。

6.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牵头企业与参与单位以契约合同方式合理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和转化收益分配,充分保障参与各方的权益。鼓励创新联合体研发的关键共性技术以合适机制在一定范围共享共用。探索通过专利许可、转让等多种方式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成果转化,促进先进技术成果转移扩散。

7.建立开放创新合作机制。构建创新联合体与行业协同互动机制,各类创新资源面向行业开放共享,吸纳一定比例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带动行业创新发展。加强国际国内科技创新发展的跟踪分析,通过共建联合研发中心、人才引进、参股并购、专利交叉许可等形式,充分融入国内外创新网络。

三、组建程序

(一)确定攻关方向

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织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及行业专家,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及“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部署,聚焦重大科技任务,加强顶层设计,梳理产业链关键短板弱项,凝练攻关目标,制定技术路线图,提出攻关方向,细化关键核心技术清单。

(二)组建创新联合体

科技领军企业围绕攻关目标的实现,按照共同利益为基础、市场机制为纽带的原则,牵头组织相关优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用户,组建产学研用各方力量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建立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的新型攻关组织体系,建立责任清晰、任务压实的攻关实施决策和运行机制。周期为3—5年,同一时期内一个牵头企业仅限牵头组建一个创新联合体,以利于集中力量实现核心技术关键性突破。

(三)制定攻关实施方案

牵头企业会同创新联合体参与单位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主体,设置阶段性目标及考核要求,形成攻关任务实施方案。牵头企业与各参与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确参与各方的责权利。

(四)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州、市)科技部门审核推荐

牵头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注册地所在地(州、市)科技部门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攻关任务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州、市)科技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对材料进行核实,并就创新联合体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方面提出审核推荐意见。每个推荐单位每次推荐1—2家创新联合体。

(五)自治区科技厅核准

自治区科技厅发布征集推荐指南,组织专家对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州、市)科技部门推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攻关任务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核准、批复。对自治区重点扶持或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联合体,可以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单独组织论证或建设。

(六)实施攻关任务

创新联合体建立项目立项与退出、任务总包与分解、成果转化与收益等机制,充分调动参与各方加大资源投入的积极性。采取市场化管理方式,各责任主体按攻关实施方案加大人、财、物等投入,分节点分目标分任务开展协同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引领。

四、引导与支持措施

(一)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定向委托”“定向择优”等机制支持创新联合体承担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并给予科研经费支持。积极发挥创新联合体在科技创新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南编制等方面的作用。

(二)支持各类创新资源向创新联合体集聚,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创新联合体组建或参与建设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运行成效良好的创新联合体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鼓励创新联合体培育构建创新创业载体,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三)多渠道扩大联合体资金投入。完善科技金融政策,吸引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等金融资本投入,多元化支持创新联合体攻关任务开展。对运行绩效好的创新联合体,其成员单位有融资需求的,自治区科技厅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

(四)将创新联合体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排头兵,在成果转化、人员激励、科研评价等方面率先开展政策试点,推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里程碑式管理等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改革。对参与创新联合体的国有企业重点攻关团队予以工资总额单列,对国有企业参与创新联合体的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加回,对于取得重大成果的企业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五、监督管理

(一)创新联合体在承担自治区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期间,不得自行解散或变更联合体牵头单位,并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根据科研项目需要增减成员单位,经创新联合体全体成员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创新联合体需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利益保障机制。自治区科技厅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年对创新联合体进行绩效评价。对牵头企业组织不力,未按共建协议履约的,取消创新联合体资格;三年内,不得牵头组建或作为核心层参与其他创新联合体。所有单位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申报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六、其他

(一)本工作指引(试行)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二)本工作指引(试行)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实施方案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

组建申请表

  创新联合体名称:

  产业领域:

      牵头单位: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

填 表 说 明

一、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加盖法人公章。

二、产业领域指联合体所涉及我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

三、联合体首席科学家需填写科研简历及学术任职。

四、联合体内已建平台数量指所有成员单位在本产业领域已建成并正在运行的省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平台。

五、对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在行业(或领域)中地位、分工、合作基础、开展活动和取得的实效作简要说明。

六、联合体组建申请表需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

七、申请书一式三份,盖章后两份报科技厅备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表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协议生效时间

年 月 日

产业领域


联合体牵头单位


推荐首席科学家


职务/职称


联合体内已建相关国家级各类科研平台数量


联合体内已建相关省级各类科研平台数量


联系人


电话


成员总数(个)


企业数量(个)


高校数量(个)


研究机构数量(个)


一、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和目标(限500字)


二、推荐首席科学家科研简历(含取得的代表性创新成果、主要学术任职等)


三、科研团队情况

姓名

年龄

职务/职称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四、联合体已建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数量(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

平台名称

学科/产业领域

国家/省级

建设时间

依托单位































五、成员单位在行业(或领域)中地位的简要说明

序号

成员单位名称

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行业(或领域)中的地位,在联合体内分工(限200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若成员单位超过20家,则只需填写主要成员单位的有关情况。

六、联合体已具备的合作基础、开展活动和取得的实效


牵头单位审核意见

            牵头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州、市)科技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科技厅审核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

组建协议(模板)

    创新联合体名称:

    产业领域:

    牵头单位: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

为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业目前实际情况和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要求,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经所有成员单位同意,签署联合组建协议,内容如下。

一、参与单位

1.牵头单位

2.核心层单位

3.紧密合作单位

4.一般协作层单位

二、技术创新目标

三、任务具体分工

四、各成员单位的责权利

五、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办法

六、科研诚信追究方式

七、违约责任追究方式

八、所有成员单位签章

附件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实施方案

(供参考)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推荐单位: (公章)

申报单位: (公章)

负责人: (签章)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二二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实施方案的内容将作为申请评审,以及签订任务书的重要依据,实施方案的填报内容须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层次清晰。

2.实施方案标题统一用黑体四号字,实施方案正文部分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正文(包括标题)行距为1.5倍。文档中涉及的表格、流程图以及技术类图表须以图片形式插入到文档相应位置,图片大小在100k以内。

3.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洌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4.实施方案中的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5.牵头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创新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一、概述

二、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三、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1.产业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含知识产权状况和技术标准状况);

2.产业存在的技术问题。

四、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情况

已有的研究基础和设施、技术条件、近三年研发投入情况、已取得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情况、承担的科技项目等。

五、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情况

已有的研究基础和设施、技术条件、近三年研发投入情况、已取得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情况、承担的科技项目等。

六、创新联合体主要研发团队组成情况

1.首席科学家情况,含与创新联合体中企业隶属关系(全职聘任、兼职聘任、企业职工等)、工作单位、取得的代表性创新成果、主要学术任职、任务分工等;

2.研发团队主要人员情况,含与创新联合体中企业隶属关系(全职聘任、兼职聘任、企业职工等)、工作单位、取得的代表性创新成果、主要学术任职、任务分工等。

五、攻关目标

含技术目标、经济目标及其他。

七、主要研发内容和技术路线

按专项总述,再分任务分述,明确阐述攻关的方向、研究的内容、采取的技术路线、要解决的关键技术、主要的创新点等问题。

八、任务设置与分配

九、年度计划(或阶段性目标)与考核指标

包含带动产业发展或地方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情况,产出指标、服务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人才培养指标等。

十、经费来源及预算

十一、组织措施

1.管理框架。

2.管理机制。

十二、支撑条件

十三、其他

(实施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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