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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科

2020-10-14 17:18:09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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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科技创新

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技术预测,承担地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承担推进地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措施,提出激励各类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兵地科技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地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地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和监管科技金融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拟订地区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措施,推进国家、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拟订地区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措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地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措施;推进国家、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承担科技援疆协调工作。拟订地区社会发展、应用基础研究等科技创新规划和措施,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推进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推荐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推进国家、自治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承担地区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自治区科技奖励的申报与推荐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奖的推荐工作。提出地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地区对外科技交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并推动落实,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协调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在地区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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